失業保險金上限再提高
自11月起,無錫市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1630元/月,根據江蘇省失業保險相關規定,市人社局對我市失業保險金上限標準也作出了相應調整,決定從11月起,失業保險金上限由原1480元/月提高到1630元/月,調整對象為今年11月份及以后在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市人社局相關人士表示,4月,無錫市區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提高到858元/月,此次提高上限標準,將使失業人員生活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本次調整市區共涉及11月份在領失業保險金人員5147人,占失業保險金在領人數的20%,人均提高136元/月。調整從11月起執行,涉及調整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從12月份起將按新標準發放,11月在領人員的調整補發金額也將隨12月份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