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東莞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東莞失業保險金標準是按照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2013年最新公布數據顯示,東莞最底工資標準為1310元/月,因此失業保險金為1048元/月(計算方法:1310元×80%=1048元)。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或者繳費不滿一年但本人仍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按規定已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申領失業保險金要提供什么資料?
1、《失業保險金申請表》;
2、《就業失業手冊》;
3、《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
4、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5、一寸彩照一張;
6、銀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1、申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60天內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屬的區或鎮社保機構提交申請資料;
2、經辦部門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待遇卡》;
3、申請人攜帶社保卡(存折)、《失業保險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廣發銀行東莞分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申領失業金常見問題咨詢
一、我是東莞本地人,現在失業了,請問申領失業保險金需提供哪些資料?
失業保險金申請表》、《就業失業手冊》、《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彩照一張、銀行存折。
二、我想辭職了,之前失業保險已經買了兩年,請問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
不可以,按照規定主動辭職的不可以領取東莞失業保險金。
三、我東莞戶籍,現在失業了,想咨詢一下申領東莞失業金需滿足什么條件?
回復:簡單而言就是必需滿足三個條件:繳費滿一年,非自己意愿失業以及有求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