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
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初步測算,僅這一減費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員工負擔400多億元。
日前從定州市有關部門獲悉,該市失業保險費率已由原規定的3%下調至2%,參保單位每年直接“減負”500多萬元。
據介紹,費率下調后,用人單位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每年平均減少繳費104元,受益職工達3.1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