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參加了警示教育活動,對警示教育活動的有關材料進行了認真的學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心得體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篇一:法院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近期,在學習和貫徹落實我院在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運用典型案例開展司法作風警示教育的通知》的精神,我認真閱讀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動》,《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選編(第二輯)》中的警示教育及相關案例,深刻領會了司法作風警示教育的重要性。通過認真學習和討論案例中的教訓,舉一反三,將典型案例與實踐中所辦理的案件相結合,從而減少在今后的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和常犯的錯誤,減少錯案。此外,亦注意
將審判工作和執法工作的細節做好,查找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監督所反映的問題,積極改進審判人員和司法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提高司法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真正做到執法為民,公正司法。真正的將司法為民的宗旨落到審判工作的實踐中。具體而言,有以下幾點心得體會:首先,言行得當,謹言慎行。理念的基本內涵之一即執法為民。執法為民就是想群眾之所想,重視每一個案件,專心熱心幫助群眾解決矛盾糾紛。作為法院干警,在辦案過程中應當保持態度和善,耐心認真,避免與群眾發生沖突,時刻注意自己言行舉止,讓人民群眾能切身體會到司法為民。
其次,認真負責,加強責任感。每一個案件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巨大影響。作為法院司法干警,應當規范自己工作態度,拒絕散漫隨意的工作作風,嚴格遵守司法程序,從而才能保證在維護司法公正權威的同時也避免當事人飽受訴累。
再次,嚴格遵守審判紀律,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司法程序公正直接影響著司法結果的公正,只有保障司法程序公正,才能讓群眾對案件處理結果心服口服,堅持程序正義的意義是十分重大的。法院對案件的審理過程,應當嚴格依照程序,保障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得到充分發揮,讓群眾信任法律,從而更好的樹立司法權威。
最后,端正態度,不濫用司法職權。在辦案過程中不因當事人行為不稱自己心意而濫用私發職權,對當事人的各項權利進行限制。這樣不僅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有損法院及法官形象,更可能引發眼中的社會矛盾。所以,時刻牢記自己是一名法律人,保證一切司法行為依法進行。
理念的基本內涵之一是依法治國。依法治國也是理念的精髓,是新時期建設法制國家的基本途徑和必由之路。而執法為民則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的根本要求和應有之意。我們應當將“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真正的用于指導司法裁判工作的實踐中,貫徹“執法為民”。將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審判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通過此次的學習,作為一名初參加工作的基層政法干警,在今后的審判活動中,一定將以上的問題時刻牢記,努力提升自己審判業務能力,同時注重加強審判修養,將群眾的切實要求和反映問題。真正落到實處,在司法裁判過程中嚴守中立;認真,公正執法,真正將樹立司法權威,司法公正,執法為民落到實處。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作一名人民滿意的人民法官。
【篇二:法院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今年,按照上級法院安排部署,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干警警示教育。經過前階段的動員和學習,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我深刻地體會到,作為一名政法干警,應當時刻警醒自己,警鐘長鳴。
堅決反對和防止腐敗,是全黨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不堅決懲治腐敗,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就會受到嚴重損害,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這是我黨關于腐敗問題正確認識。我作為人民法院一名干警,通過這次警示教育,通過全國法院系統出現的反面真實案例,體會頗深,從個人角度來說,那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漸,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的案例,大家都會不約而同地感覺到十分震驚,內心而發亦有感嘆。他的教訓對我們法院干警的警示極為深刻。大家都會惜其才華,恨其為惡。這就是一個人在客觀社會中自己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定位的問題,也是對于誘惑的考驗能力,顯然黃松有這個在中國法學界知名人士在這方面失敗了。在金錢與女色面前,他屈服了,人生觀與價值觀被扭曲了,走向了讓無數人嘆惋又痛恨的結局。
有人說,腐敗與政治體制本身有關,甚至有人說在中國要搞三權分立,實現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制約。實際上,在中國搞三權分立并不適合,我們現行的代議制、監督機制,也是一種很科學的制度。也就是說,腐敗問題的出現只從那個形式意義的體制、制度上找原因,我認為這是片面的因素,進而只從這個角度尋求解決腐敗的方法也有些版面,之所以我持這種觀點,是因為還應有一個與體制、制度相并重的因素,那就是人的因素。體制與制度的構建是由來完成的,其最終的落實到具體的社會中去,也
是由具體的人來實現的。這些人就是我們這些公務人員,所以對我們公務人員的個人素質的要求就是要有標準的,公務人員是老百姓服務的人,我們的手中的權力是民眾賦予給我們的,民眾為什么要把權力交給我們呢?是為了為這個社會的進步而服務。我們手中的公權力不是用來炫耀的,也不是用來通過權力的標桿來使用諸多方式索取財物的武器,這個社會學與法理學意義上的道理,是一個公務人員最應該清楚的。然而,我們中間的腐敗分子,或者還藏在我們中間的腐敗分子根本不清楚這一點基本的認識。在他們的思維中,手中的權力就是身份的象征,是財富的來源,他們不懂為民的正確執政或者司
法理念。已經被懲治的腐敗分子,認為運氣不好,有的還假裝說幾句對不起人民的話等。提高民眾的個人素質,是反腐敗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社會工程,從警示教育的案例中我也能閱讀來民眾的自私,為了個人私利而愿意"成就"腐敗分子這個情節。民眾的自私謀利,愿意出錢成就腐敗分子,這不就成了有買、有賣、有投入、有回報,有投資、有利潤的"經濟學"意義上的市場了嗎?我們的體制與制度一直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與之并重的人的素質的提高也同樣需要相協調并進。黨的路線、方針、政
策是英明與正確的,我們黨也的確為人民謀利益,把國庫的資金都科學地分配給了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各行各業,特別是工、農業建設之中,也制定出了符合時代潮流與國情的制度,但在具體落實的過程與環節中往往就出嚴重的問題,這其中的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人的因素。因此,我希望每一個人都應該樹立一個正確的人生觀與價值觀,通過正規的學習與教育能明是非、辨美丑,能有一個整體的社會意識,把自己同步到這個社會之中,要為社會與民族的進步而做出自己的積極貢獻。我沒有較深的理論功底,也沒有故意做作的言論,我只是在說出自己的心得體會。我想,通過這次警示教育,人民法院的每一個干警都應該切實從內心悟出一些基本的道理來,如果實在是因工作忙沒有時間的話,至少應該有一個樸素的中國老百姓的標準吧!!手中拿著老百姓給你的薪水,還去反過來去通過吃、拿、卡、要的方式去收拾人家,這很不合適。用老百姓交到手中的權力,不是憚精竭慮為人民服務,而是把權力作為謀生發財的工具,這不是所謂的在這個社會中混得"明白"與"本事"或者是所謂的適應能力強,這種茍且之事是無恥的!這人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哪個民族,哪個人用正義來評價腐敗的人腐敗的事。作為一名法院普通干警,腐敗與我們的現實工作與生活是相關的,比如你用吃請之方式,用間接送禮之方式為自己為他人介入訴訟活動之中,就是在進行腐敗之行,在破壞正義之秩序。我們要正確依法適用正當的程序,讓老百姓看得見司法正義之存在,通過刻苦的學習與不斷地積累司法經驗而做出讓律師和老百姓都信服的實體判決,遠離暗箱操作,讓老百姓相信公平正義之存在。我們人民法院系統有無數司法為民、清正廉潔的司法衛士,不愧作為一名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守護衛士之稱謂!這個令民眾敬畏與尊重、為實現法治社會的正面角色,人人可爭,人人可為,人人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