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在工作、生產、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嚴守紀律做合格黨員心得體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篇一:嚴守紀律做合格黨員心得體會】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明確指出,“各級黨組織要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努力在全黨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無規矩不能成方圓,黨員干部都應將紀律規矩挺在前面,嚴守黨紀國法,做一名合格的黨員干部。
一要立紀明規。十八大以來,中央八項規定、“三嚴三實”以及縣“六條戒律”等規定,已經給我們立了規矩,明確了紀律,是我們工作生活的行為準則。
二要加強學習。學習是抓好一切工作的基礎。紀律不彰、規矩不嚴,其根源是學習不深不透,思想認識模糊。只有思想認識到位了,理論水平提高了,才能形成守紀律、講規矩的行動自覺。認真研讀系列重要講話,加強黨章黨紀、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市縣黨委關于紀律規矩要求的學習,準確把握各項黨紀國法的內容和執行的要求、標準、尺度,真正把一些模糊認識搞清楚、弄明白,真正理解提出的“三嚴三實”和“五個必須,五個決不允許”的內涵和縣“六條戒律”的實質。
三要嚴格遵守。將紀律和規矩內化于心同時,還應外化于行,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忠誠于紀律規矩,嚴格按紀律規矩行事,做規矩人,辦規矩事。
【篇二:嚴守紀律做合格黨員心得體會】
湖北省宜城市副鎮長劉生濤在宜城市榮豪國際大酒店為兒子舉辦12歲生日宴,事前,未按規定程序履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手續,當天280人參加,收受35名管理服務對象禮金9200元。十八大以來,從中央到各地方多次出臺法紀條規禁止大操大辦,規范宴請標準,在如此情況下作為領導干部的劉鎮長為何還敢違規大操大辦
兒子的生日宴呢?一方面是不把紀律和規矩當回事,心存僥幸。“未按規定程序履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手續”是典型紀律規矩松弛的產物。不把紀律和規矩當回事,不知敬畏、依然故我,生活不嚴格、紀律松弛,自由散漫、不守規矩,長此以往,就會愈陷愈深,踏進腐敗的深淵。另一方面是金錢利益的誘惑。劉鎮長不顧明文規定,膽敢以身試法,最主要的還是金錢的誘惑,對于大辦宴席,往往能收到巨額禮金,在廣發邀請函的情況下,下屬、管理人員等很少有人不來,就算人不到禮也會到,同時,
借宴席斂財,也不能定性為貪污腐敗,也就讓官員為所欲為了。由此可見,如此“安全”的斂財,又有幾個腐敗分子能拒絕這么高的誘惑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一場輸不起的斗爭。經過不懈的高壓反腐,“四風”現象總體上有所收斂,但重壓之下花樣翻新,防止反彈任務艱巨。
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破壞紀律不守規矩的現象要抓早抓小,及早預防;要真抓敢管、嚴抓嚴管;要堅持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在黨內決不允許有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特殊黨員”。
社會監督是種最廣泛、最有效的監督形式,黨員干部操辦宴席是一種社會行為,群眾能夠第一時間掌握情況,發現違規現象,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能夠有效預防、矯正、懲治黨員干部的違規行為,同時強化輿論監督作用,宣傳過度操辦宴席的危害,引導大家合理操辦宴席。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讓群眾念好“緊箍咒”。
作為黨員干部自身必須堅決做到提出的五個“必須”,真正認識到對于黨員干部來說,紀律就是高壓線,觸則亡自身害他人;規矩就是護身符,守好則保自身興百姓。身為領導干部,應時刻牢記自己的身份,凡事應該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做好模范帶頭作用。正所謂“勿以惡小而為之”,黨紀條規規定了不能做的事情堅決不做,加強自律意識和自身作風建設,自覺遵守紀律規矩,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全黨人人守紀律、個個講規矩,領導帶頭守紀律、
率先講規矩,必然會對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起到決定性作用。鍥而不舍、久久為功,就能營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一名基層干部的心里話:大操大辦宴席是對政治紀律和規矩的蔑視,是害人害己的做法,為他人不正當競爭提供了途徑,給自己權力等于金錢的暗示,使自己漸漸滑入腐敗的深淵,在社會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黨員干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