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
ldquo;為民三問”學習大討論中,我和大家共同探討如何以實際行動做一名合格黨員這個問題。以下是小編帶來的為民三問心得體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為民三問心得體會(一)
這“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的“三問”的發出,指明了執政黨對自身執政理念的升華與發展。
自古至今,中國的傳統文化一直強調“民本”的作用,正所謂“問民何所意,為求世間暖”。從構成中華文明主題的儒家學說中“民為貴”的思想,到現代社會的民意與選舉、監督,無不體現了這種精神內涵。
更可貴的是,“三問”凸顯出的是*的精神,與這個時代的大背景相吻合。我們這個社會已經跨入了互動的時代,隨著網絡以及其他快捷傳播方式的興起,更便捷、更快速、成本更低的互動交流,已經變成現實。傳播與采集民間意見,已經不再是高難度的工作。可以這么說,在傳播成本越來越低廉的時候,充分征求民間意見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所欠缺者,是如何利用這種技術手段,發揚更好的執政為民的精神和理念。
而“三問”所提出的思想,正是一種執政者與民間的良性互動。我們知道,有問有答、解決問題,才是這“三問”的精髓所在。在“三問”里,包含了“三答”的重要觀念:其一,執政者要主動征求民間對政策的意見,在制訂政策時,更多地考慮民意因素;其二,當執政者發出問題時,也就等于是承諾了對民意的回答必不可少。
不可否認,民意的采集與整理,在很多時代都有,但問題的關鍵在于,民意最終能在決策層面上起到多大作用。所以,問政于民的效果,要通過民意的回答來使其價值得到體現;民意的回應,則要通過執政者的發問來整理與歸納,兩者缺一不可。只有這種互動的機制真正建立,才能使上下溝通的渠道暢通。
應該說,我們下采民意的工作從來沒有中斷過,不論是頻頻召開的各種級別與目的的聽證會,還是各級政府的關于政策實施的意見征求,都是漸成規模、漸成習慣。但是,我們也從中不難發現一些不甚符合潮流的聲音。比如聽證會是汲取民意的渠道,但有些政府部門僅僅把聽證會當成一種具文,結果民意不但沒有真正進入決策的考量過程,反而成為政策背書的砝碼。這顯然不符合“三問”的精神。
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對民意的“問”流于表面,把這種流于表面的民意征集結果,當作政績上報,只有問卷的調查而沒有解決與回復的結果。如此一來,“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就成為粉飾其政績的裝飾品。這顯然是違背了“三問”的精神。須知,沒有結果的問,會削弱公眾對政府征求民間意見誠意的信任。
所以,胡錦濤在講話中所說的“從人民中汲取智慧,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使黨得到人民充分信賴和擁護,始終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為改革開放和凝聚起強大力量、提供根本政治保證”,正是詮釋了這“三問”的核心問題之所在。也就是說,在“三問”之后,一定要有相應的“三答”,才能真正從人民中汲取到智慧。
“三問”與“三答”的精神,是政府得到人民充分信賴與擁護的基礎。從執政者主動“三問”到民意有效“三答”,這種良性的機制之建立,是改革開放繼續深入的強大動力。
為民三問心得體會(二)
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堅持問政于民是執政為民的基本要求。中國共產黨人民的政黨,她是在替人民群眾執政,她的一切權力來源于人民群眾,各級領導干部執政必須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意志和意愿,把人民群眾的意志和意愿反映到國家意志中來,反映到政府的決策中來,這是最起碼的執政要求,也是最基本的執政要訣。同時,各級領導干部是人民群眾選出來的“執政代表”,不是人民群眾的“包辦人”,領導干部執政先必須征求群眾的意見,按照人民群眾的意志與意愿決策和做事,絕不能把自己當老爺,高高在上,不征求群眾的意愿和意見,反而對人民群眾指手
畫腳,頤指氣使。堅持問需要于民是執政的根本方向和目標。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努力建成共建共享“五有”社會。因此,各級領導干部必須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踐,多到群眾中間走走,問問群眾還有哪些生活和生產困難,問問群眾還有哪些希望和想法,從而幫助人民群眾解決生活和生產的實際困難,讓人群眾過上溫暖舒適的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問計于民是每個共產黨員應該具備的最起碼的基本素養。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和實踐者,領導干部在人民群眾面前要甘當小學生。這是我黨所提出來的一個十分響亮的政治口號,也是每個領導干部必備的政治素養,而且,過來我們一直也是這樣做的。現在更加不能丟掉。我們作決策、提方案都必須虛心向人民群眾請教,真心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想法,通過問計于民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可行性,然后再交由人民群眾去實踐,確保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少走彎路。
堅持“三問”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筆者認為,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專門提出堅持“三問”的執政要求,是針對當前某些地方存在的嚴重脫離人民群眾的現象提出來的。2008年,接連發生了幾起重大的“群眾性事件”,一是貴州翁安事件,二是云南孟連事件,三是重慶的士罷運事件等等,這些事件
說明少數地方、少數部門的少數領導干部沒有很好地堅持執政為民的理念,執政沒有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忽視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才釀成了“群眾性事件”。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三問”,目的是希望領導干部多關心群眾的切身利益,多辦順民意、解民憂、增民利的實事,努力把為群眾排憂解難的工作落到實處,少發生駭人聽聞的“群眾性事件”,增加社會的和諧度。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是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一個根本而又十分具體的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反復實踐,把“三問”要求貫徹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去。只有這樣,才能極大限度地增加社會和諧度;只有這樣,才能激發人民群眾的生活熱情和工作干勁;只有這樣,經濟社會才能獲得源源不竭的發展動力;只有這樣,才能持續地推動經濟社會的又好又發展;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我們的政府永遠是人民的政府,才能確保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違背人民群眾的意志,永遠讓人民群眾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