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1、一次性工亡補助金623900元(全國統一)
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2015年度)的20倍,即623900元。
2、喪葬費:喪葬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杭州市為例:2015年上半年平均職工工資(全年職工平均工資有待權威發布)為4831×6=28986元。
3、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1、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計算。】【單位支付】
3、交通費:【條件為醫療機構證明、經辦機構同意、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因公出差標準計算】【單位支付】
4、食宿費:【同交通費條件一樣】【單位支付】
5、康復性治療費:【基金支付】
6、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國家規定標準】【基金支付】
7、工資、福利:【停工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年】【單位支付】
8、生活護理費 【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50%、40%、30%】【基金按月支付】
9、傷殘待遇 (按以下傷殘級別分情況計算)
A、一至四級傷殘待遇
(1)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27月本人工資/月】【二級25月本人工資/月】【三級23本人工資/月】【四級21本人工資】【基金支付】
(3)傷殘津貼 【按月支付】【一級本人工資的9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三級本人工資的80%】【四級本人工資的75%】【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補足差額】【基金支付】
B、五級、六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本人月工資】【基金支出】
(2)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單位支付】【標準 五級本人工資的70%。六級60%】【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終止勞動關系的】標準 《浙江省標準】【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單位支付】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勞動關系的】標準 《浙江省標準》】【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單位支付】
C、七級至十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本人月工資、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基金支出】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終止勞動關系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浙江省標準】【7級10個月、八級7個月、九級4個月、10級2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單位支付】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勞動關系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浙江省標準】【七級10個月、八級8個月、九級4個月、十級2個月】【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