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信陽女職工每月或將多出1到2天帶薪假期!每年還將有600元補貼!
千呼萬喚始出來!河南的女性們有福啦~
重度痛經,可獲一至二日的帶薪休息;每月至少給在職女職工發50元衛生費;孕婦難產,可以增加15天產假不得以生育、哺乳為由降薪或辭退女職工。
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河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公開向市民征求意見
此次,《辦法》給女職工送來了各種福利。哪些單位的女職工可以享受到這些待遇?根據《辦法》,我省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女職工都可享受。
同時,《辦法》規定用人單位還要履行7項義務,包括:為女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書面告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與后果、職業防護措施等情況;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女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如實告知其檢查結果;采取措施保護夜班勞動的女職工在勞動場所中的安全;在勞動場所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等。
用人單位在錄用職工時,除不適合婦女的工作和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此外,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與女職工約定限制其結婚、生育等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內容;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限制其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予以辭退或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懷孕7個月以上,不得安排女職工上夜班
《辦法》規定非常細致,對于在經期、孕期或是哺乳期的女職工,用人單位要給予相應的保護。
在經期,女性從事連續立位作業的,每兩小時安排二十分鐘工間休息;經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患有重度痛經或者經量過多的,給予一至二日帶薪休息。
在孕期,女性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暫時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崗位;從事連續立位作業的,每兩小時安排二十分鐘工間休息;懷孕不滿3個月且妊娠反應嚴重,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的,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的產檢,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孕婦難產的,可以增加15天產假
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我省的孕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
在此基礎上,《辦法》進一步做了細化規定:在生育期,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其配偶可享受護理假1個月。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在哺乳期,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下列保護: 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在每日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小時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日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嬰兒滿一周歲,經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以適當延長該女職工的哺乳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費用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費用問題,也是民生關注焦點!掇k法》要求,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失業了,還能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嗎?《辦法》提出,失業前參加生育保險并連續繳費的女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生育保險1年以上不滿3年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在24個月未就業期間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生育保險3年以上的女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就業,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