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新版《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通過表決,日照一部分產婦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孩子在新條例實施之前出生,新政策出臺后,她們能享受產假延長的待遇嗎?4月11日,日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得到權威答復。
新《條例》規定,凡符合法律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都可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可有些在條例修改前就生孩子現仍在休產假的媽媽們,如何休產假?記者從日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這一類產婦均可享受新條例規定的新增60天產假。
這也就是說,在3月30日前,合法生育而又沒休完產假的,可以按照新條例規定執行,均可享受“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孩子未滿18歲 獨生子女獎勵可繼續領】
實施全面二孩政策之后,部分市民還存有疑問——如果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的話,還能再享受到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優待嗎?工作人員答復表示:“獨生子女父母依照原條例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至子女年滿14周歲,新條例施行之日其子女尚未年滿18周歲的,可以從新條例施行之日起領取該獎勵費至子女年滿18周歲止。”
【1月22日前登記結婚 符合規定的仍享14天婚假】
新《條例》實施,原有的晚婚晚育假期獎勵也隨之取消了,也就是說婚假只有國家規定的3天的法定假期,原來的14天晚婚假期已經沒有了。
據日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此條例自今年1月22日起開始實施,即在今年1月21日之前登記結婚的,仍按老政策,符合規定的可以享受晚婚假期。而在今年1月22日之后登記結婚的,只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的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