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榆林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榆林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榆林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榆林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一、2019榆林市生育津貼給付對象:有參保榆林市生育保險,且按規定享受產假的女職工。
二、2019榆林市生育津貼怎么算:女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2個月÷365天×下列對應的產假天數=生育津貼給付金額。
(1)女職工順產有98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15天產假。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者,有15天產假;女職工懷孕滿4個月流產者,有42天產假。
例如,榆林某單位女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是6000元,于2018年3月15日順產一名寶寶,共休98天產假,該職工的生育津貼補貼金額=(6000×12個月÷365天)×98天產假=19332元。
三、2019榆林市生育保險一般規定:
(1)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和相關補助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2)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榆林市社保中心。
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榆林市榆陽區青山路8號市政府大樓二號樓
聯系電話:0912-12333
產假工資如何發放
女職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繳費工資計發。每日的假期工資=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人平繳費工資/30天比如一個孕婦參保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工資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單胎、晚育、獨生子女,剖腹,最少可以休140天(最多可以休170天)。也就是在140天的產假中,她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貼。雖然是因為生育而休假沒有工作,但是同樣享受到了工作時期的工資待遇。“這筆錢不是單位給的,而是生育保險基金負擔的。
繳納生育保險的,又社保發生育津貼,單位不用再另行發放工資。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補足。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承擔相關待遇。
產假的一般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