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職工有生育保險在生育或流產后所享受待遇
1、生育津貼(產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標準:女職工生育前12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2、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等)。
3、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
4、國家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齊齊哈爾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一是繳納生育保險時間累積滿一年(部分地區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間必須處于在職狀態,并繼續繳生育保險費用。
齊齊哈爾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