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凡參加生育保險單位中的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
2、凡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
3、凡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職工生育保險范圍、不能享受有關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
常州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生育的醫療費用:
(1)順產生育醫療費補貼為:一級醫療機構補貼1600元,二級醫療機構補貼2500元,三級醫療機構補貼3000元;
(2)助娩產生育醫療費補貼為:一級醫療機構補貼2000元,二級醫療機構補貼3000元,三級醫療機構補貼3500元;
(3)剖宮產生育醫療費補貼為:一級醫療機構補貼3000元,二級醫療機構補貼4200元,三級醫療機構補貼4500元;
(4)妊娠7個月(含)以上生產或者不滿7個月早產,生育醫療費補貼為:一級醫療機構補貼1000元,二級醫療機構補貼2000元,三級醫療機構補貼2500元;
(5)妊娠3個月(含)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一級醫療機構補貼1600元,二級醫療機構補貼2500元,三級醫療機構補貼3000元;
(6)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50元。
常州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1、產時住院醫療費刷卡結算:
(1)參保人員產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4200元以內部分由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2)超過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個人承擔10%。
2、妊娠期和產后并發癥刷卡結算:
參保人員因生育并發疾病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由職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90%,個人承擔10%。
以下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結付:
(1)因自殺、自殘、斗毆、酗酒、吸毒、違法行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2)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造成的醫療事故所發生的費用;
(3)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膳食費、超標床位費、無痛分娩費、鎮痛泵費,以及其他本人要求享受的特殊服務項目而發生的費用。
(4)新生兒的嬰兒醫療、護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費用;
(5)超出生育保險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