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連續繳費滿一年(含一年);
2、參保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等發生費用。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參保職工因急診、急救(包括出差、探親、準假外出期間等)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用人單位或其本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報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同意后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后。
3、出院后90天內攜帶上述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需明確其醫院級別,無法確定級別的視為一級醫院。
生育保險報銷時間規定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中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