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生育保險待遇調整
一、終止妊娠后生育津貼調整
1、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生育津貼產假天數按15-30天計算;
2、懷孕滿4個月但未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生育津貼產假天數按42天計算;
3、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生育津貼產假天數按75天計算;
二、產前結算調整
1、產前結算標準,從去年的1050元調整到1200元
2、分娩費用:
a、市內一、二級定點醫療機構:3800元;
b、市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4800元;
3、計劃生育手術項目:(市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
a、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200元;
b、流產術:500元;
c、引產術:1700元;
d、輸精管結扎術:550元;
e、輸卵管結扎術:1000元;
f、輸精管復通術:3000元;
g、輸卵管復通術:4000元。
2017年東莞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職工連續繳納生育保險一年以上,并持續繳納;
2、符合計劃生育相關規定;
3、按照東莞計劃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規定在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登記并接受有關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東莞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診斷證明原件;
2、醫療收費收據(發票)原件;
3、《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綜合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和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參保人除外);
7、社會保險卡原件及復印件;
8、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東莞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一、東莞生育保險滿12個月報銷流程
城鄉居民或靈活就業人員住院分娩的醫療費用未能在醫療機構完成現場結算的,由個人辦理申領手續;
二、東莞生育保險未滿12個月報銷流程
城鄉居民或靈活就業人員住院分娩的醫療費用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完成現場結算的,因未發放社會保障卡、社會保障卡未激活或社保卡不具備金融賬戶等原因導致無法直接撥付的,由個人辦理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