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大連市生育保險津貼補貼標準
一、流產、引產報銷標準
1.妊娠3個月(12周)以下流產(包括自然流產、人工流產、藥物流產)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300元。
2.妊娠3個月(12周)及以上,7個月(28周)以下引產或流產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600元。
二、妊娠及分娩報銷標準
1.正常產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2300元(含產前檢查費)。
2.難產及剖宮產的,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標準為3200元(含產前檢查費)。難產包括:臀位牽引術、產鉗助產術、胎頭吸引術。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增加300元。
三、剖宮產術報銷標準
剖宮產術中遇其它手術,如子宮肌瘤、卵巢腫瘤等,生育醫療費人均限額補貼分別增加500元。
報銷材料/時間及范圍
一、女職工生育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1.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復印件;
2.《醫療費收據》原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出院小結》復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術記錄單》復印件(門診患者提供);
5.《參保單位帳號表》、《女職工分娩生育津貼申領表》或《女職工流產、引產生育津貼申領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提供:
6.《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一孩生育登記單》或《二、多孩生育登記單》原件及復印件;
8.《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及復印件(僅限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政策并領取此證的參保人員提供)。
流產、引產的另需提供:《計劃生育手術證明》或《批準終止中期以上妊娠證明》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