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本地生育保險辦理
二、設定依據:
(一)、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市政府第133號令)
(二)、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服務機構定點管理辦法(合勞社秘[2008]4號)
(三)、關于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合勞社秘[2008]28號)
(四)、關于調整我市職工生育保險醫療待遇的通知(合勞社秘[2012]134號)
(五)、關于公布合肥市生育保險“生孩子不花錢”醫療機構定點資格的通知(合勞社秘[2012]174號)
(六)、關于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合勞社秘[2014]393號)
三、申請條件:
(一)用人單位按照《合肥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及時參保、連續繳費,其參保職工自履行足額繳費義務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二)參保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三)參保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四、辦理材料:
本人社會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務證》或《生育證》(及復印件)、結婚證、孕產婦保健手冊
五、辦理時間:
確診懷孕3個月內辦理備案。
六、辦理地點:
合肥市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7-9號窗口
七、辦理電話:
0551-63536357
八、辦理流程:
參保職工自確診懷孕后,本人或委托人應當盡早持相關材料直接選擇的生育定點醫院備案進行生育備案。
核準后即可持社會保障卡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實時結算;生育出院后次月末(30日)以后憑《備案回執單》和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逐月領取規定的3-4.5個月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