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服務系統入口在哪?應該如何登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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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只進行生育服務登記,不要求審批。
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因此,決定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懷孕后,應當向夫妻任意一方戶籍地或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
二、天津市新的生育登記有什么變化?
1、在一孩、二孩的生育服務登記中已不再要求提供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的證明材料,對婚育情況一時難以核實的,需由夫妻雙方對其真實性作出承諾后予以辦理。如果以虛假承諾獲取了生育登記,一經查實,生育登記予以取消;如果已經生育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2、登記信息通過系統傳輸,群眾如有需要,工作人員可提供生育登記信息表并加蓋公章。
三、誰可以在濱海新區辦理生育登記?
夫妻任意一方戶籍地屬于濱海新區。
在濱海新區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請先行辦理居住證后辦理生育登記)
四、到哪辦理生育登記?
可在夫妻任意一方現居住地、戶籍地所在街鎮辦理一孩、二孩生育登記。
五、什么情況要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登記時帶什么?
1雙方初婚,未生育子女:
夫妻雙方的:
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結婚證、妊娠診斷證明(記得是醫院開具的“妊娠診斷證明”,不是“B超報告”)
2再婚夫妻未生育子女:
夫妻雙方的:
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結婚證、妊娠診斷證明
再婚方還需提供:
再婚方全部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3生育過一個子女,但已死亡:
夫妻雙方的:
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結婚證、妊娠診斷證明
以及:
已死亡子女的醫學死亡證明或戶口頁的死亡注銷
六、什么情況要辦理二孩生育服務登記,登記時帶什么?
1.雙方初婚且已生育一個子女
夫妻雙方的:
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結婚證、妊娠診斷證明
第一個子女的:
出生醫學證明或戶口頁,妊娠診斷證明
2.再婚夫妻合計已生育一個子女
夫妻雙方的:
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結婚證、妊娠診斷證明
再婚夫妻再婚方還需攜帶:全部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3. 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已死亡
夫妻雙方的:
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結婚證、妊娠診斷證明
以及:醫學死亡證明或戶口頁的死亡注銷
七、夫妻已經領取《天津市政策內二孩審批證明》的,如何辦理生育登記?
已取得《天津市政策內二孩審批證明》的,申請人可持《天津市政策內二孩審批證明》和已孕妊娠診斷證明直接進行二孩生育登記。
八、生育登記可以代辦嗎?
可以。需要注意:
1、申請人可委托代辦人或村(居)委會代為辦理。由村(居)委會代辦的,不需要填寫委托書。
2、代辦人除攜帶申請人的信息和規定材料外,還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出具委托書(在指定網站下載或在村(居)委會領取),委托書須申請人和代辦人共同簽字才能生效。
九、如何申請再生育?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辦理再生育審批。
一是兩個子女中有子女經醫學鑒定為病殘兒,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二是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三是再婚(不含復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沒有生育子女的。
符合以上條件的:
天津市戶籍的夫妻應當向夫妻任意一方戶籍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再生育申請
非天津市戶籍的夫妻,應向其戶籍地提出再生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