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具體是怎樣的呢?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銀川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生育津貼
參保人填寫《生育津貼申領表》,并應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生育證明材料、醫療就診原始單據。
經辦機構業務人員確定參保人員待遇享受資格后,按照資料信息錄入出生證號、待遇發放方式信息、生育信息或計劃生育手術信息。
經辦機構業務經辦人員根據支付標準核定生育津貼。
生育醫療費
經辦機構應該按照政策法規和相關規定為已進行生育待遇資格認定的參保人辦理生育醫療費用核定業務,要求參保人填寫《生育醫療費用申請表》,并應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參保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參保人病歷、醫囑、醫療機構開具的原始費用單據。
經辦機構業務經辦人員確定參保人員待遇享受資格后,仔細查看醫囑、病歷,判斷參保人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是否允許報銷。如允許進行生育醫療費核定,則按照接收的證件和資料如實登記參保人就診信息、醫療費票據信息、待遇發放方式等信息,如不允許進行醫療費核定,應告知參保人。
經辦機構業務經辦人員根據經辦機構發布的藥品、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目錄(以下簡稱“三項目錄”)進行比對,結合具體政策進行生育醫療費用核定(結算過程一般通過計算機自動計算)和核對,計算生育醫療費報銷金額。
其他待遇
一次性生育補助金和一次性生育護理補助金審核支付辦法按上述流程辦理。
醫保經辦機構根據審核情況確定應支付金額后,由系統生成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明細表,分別按待遇項目列明支付金額,作為待遇支付依據,并反饋參保單位或參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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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覆蓋面擴展至六類人群
在《辦法》施行前,銀川市執行的是1996年市政府頒布的《銀川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該《規定》只覆蓋市轄三區的企業。《規定》運行13年來,有4670家企業的14.3萬名職工參保。本次出臺的新《辦法》,將銀川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單位及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他職工全部納入生育保險范圍。《辦法》實施后,中央駐銀單位、自治區和銀川市、各縣(市)區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及所有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均要依法為全體在職職工參加生育保險。退休人員不參保。預計今年年內,全市參保職工達到20萬人左右,新《辦法》惠及目標人群40萬人左右。
兩個繳費標準
生育保險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財政全額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與其他用人單位實行分別費率。其中,財政全額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4%繳費,其他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85%繳費。
生育保險待遇
醫療待遇:參保女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終止妊娠的醫療費、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及因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引起的并發癥的治療費(實行按人頭包干結算)、參保女職工正常分娩的產前檢查費(按人頭400元的標準包干)、參保職工依法使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手段生育發生的費用均屬于生育報銷范圍。
生育津貼:法定產假天數的規定: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14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4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兩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兩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生育津貼具體數額=參保女職工本人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乘以30天除以產假天數。財政全額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自行招用的女職工及財政非全額支付工資的用人單位的女職工,法定產假期間改為領取生育津貼,所在單位不再發放工資。
生育補助金:參保男職工的配偶沒有工作單位,但依法生育的,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男職工一次性生育補助金。生育補助金的標準為市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人頭包干生育醫療費用的50%(目前為1450元)。
生育護理補助金:參保男職工的配偶依法生育,其配偶也參加生育保險,并在產假期間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男職工一次性生育護理補助金。生育護理補助金的標準按照自治區在崗職工日平均工資乘以10天計算。
五種情況不在支付范圍
新《辦法》在醫療費用方面全面引入“按人頭付費”機制,采取“包干限價”措施(超出部分醫院負擔)。該舉措一定程度上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增長,減輕職工醫療負擔,也使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生育醫療費用報銷率大幅提升到80%以上。此外,因打架斗毆、酗酒、吸毒等違法亂紀行為所致的終止妊娠的費用;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費用;因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除急救、急診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國家和市區有關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等不在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