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具體如何?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深圳生育津貼怎么算
1、按照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2、以X公司為例,該公司有員工100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1萬元/月,A職工原工資為1.5萬元/月,B職工原工資為0.5萬元/月。
3、 A、B兩職工懷孕休假期間,X公司現按照原工資標準,將生育津貼逐月墊付給A、B。那么社保經辦機構撥付給X公司的生育津貼為每人1萬元/月,A職工的生育津貼低于原工資標準,X公司墊付時需給A職工另補5000元,A職工每月還可以領1.5萬元;B職工的生育津貼比原工資多5000元,X公司應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B職工每月可領1萬元。
深圳產假期間生育津貼怎么算
1、保胎假
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發。
2、產前假
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
3、產后假
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處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得到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當然兩者也不能同時享有。
4、哺乳假
六個半月按照工資的八成發,如果還有延長,則按實際工資的七成發。
案例
產假期間工資是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為準,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李梅,產假是3-5月,4月分娩,當月生育保險基數是3000,而公司3-5月先發放了3月的產假工資,按照2000發放的。
那么申領生育津貼 (3000/30)90=9000元,到帳后,進行較,發現高于已發產假工資(20003月=6000),那么就將余額3000元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即可。而如果她產假工資按4000元/月發放,那么高于申領回來的生育津貼,則公司也不再將差額扣除。
延伸閱讀:深圳市產假規定
產假多少天
2015年產假的規定為:女職工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現行的國家產假規定是2012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產假待遇。
不論是女職工產假,還是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
產前假工資規定
孕期工資
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請長病假女職工不享受產前假。這兩個半月的產前假只能按預產期在產假前執行。至于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保胎假期間的工資
《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于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后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1982年,現在有效)中規定,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 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因此,保胎假期間,女職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資。
根據《計生法》規定,產假有98天;根據最新《省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符合現《條例》深圳已婚婦女23歲后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扔可按規定享受15天晚育假。
總計深圳媽媽有產假至少:98+80=178天。
如果,你正好符合“23歲后生育第一個子女”,你再多增加15天產假。
《條例》廢止之后:
《計生法》、《省條例》規定不變,深圳媽媽有產假至少178天。但是,即使你符合“23歲后生育第一個子女”,也不能再增加產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