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
1、生育醫療費。生育醫療費包括懷孕和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治療費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自2012年4月1日起,產前檢查費為每人1000元,隨津貼發放。住院分娩費用實行“目錄內零負擔”,出院結算時,在定點醫院聯網結算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符合報銷的費用由醫院墊付后與市醫療保險處結算。生育醫療費定額標準分別為:三級醫院每人次2900元,二級及以下醫院每人次2700元;生育引起的疾病是指分娩直接引起的疾病,暫定為產后大出血、產褥感染、彌漫性血管內凝血三種,不包括妊娠引起的疾病。
2、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項目實行限額支付。發生的醫療費高于最高支付限額的按限額支付,低于限額的據實支付。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醫療費100元;計劃內懷孕后不滿3個月流產醫療費為150元,滿3個月不滿4個月流產醫療費為300元,滿4個月及以上流產、絕育及復通手術醫療費均為600元。
泰安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參保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按以上標準的50%執行;未備案、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按照定額標準的70%支付。
泰安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泰安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1、生育醫療費;
生育醫療費包括懷孕和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治療費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2、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項目實行限額支付。
3、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計算辦法為:生育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