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蘭州市生育保險女職工的報銷標準
一、產前做過唐氏篩查的報銷標準:省婦幼保健醫院、市婦幼保健醫院、蘭州大學第二醫院為160元。省人民醫院為148元。蘭州大學第一醫院為100元。(若化驗單是復印件需要加蓋醫院公章)。
二、生育:三甲、專科醫院正常產報銷醫療費為2100元、剖宮產報銷醫療費為3600元,其他醫院正常產報銷醫療費為1800元、剖宮產報銷醫療費為3300元。
三、產前檢查費:680元,人工流產:160元,放環:100元,取環:80元,絕育術:1600元,輸卵管吻合術:3500元。
四、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按本人生育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算。繳費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的平均工資基數計算。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假期天數: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
蘭州市城鎮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流程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參保女職工在定點醫院就診實行刷卡結算。住院生育時需向醫院醫保辦提供生育保險服務證,單位介紹信、醫保本、社保卡;實施人工流產或引產手術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醫保本、社保卡;實施產前疾病篩查、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等計劃生育項目的,需向醫院醫保辦提供醫保本、社保卡。
二、2013年1月1日之后在定點醫院刷卡結算的女職工,蘭州市醫保局從其就醫診治結束后次月起,將生育津貼和產前檢查劃入社保卡中,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
三、參保女職工產假結束前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由用人單位填報《蘭州市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二》和獨生子女原件、復印件到所屬縣(區)醫保局進行二次報銷。
四、異地生育保銷需提供的資料:
1、生育待遇申報(表二)一份(參保單位,領導,填報人簽字)
2、生育保險服務證、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三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住院發票原件,住院明細清單、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分娩和手術記錄、出院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和住院明細清單必須加蓋醫院公章)。(2012年6月1日以后生育的需要開醫院登記證明)。
4、單位開具介紹信,注明參保人員的醫保編號,身份證號,去異地生產的原因。
5、產前做唐氏篩查的,需提供唐氏篩查化驗報告單,若化驗報告單時復印件必須加蓋醫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