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3天)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產假:
對依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符合國家規定懷孕、生育的女性員工,順產產假128天;難產/剖腹產產假143天(包括產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員工護理假:
對依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記手續、夫妻生育符合國家規定的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時,男員工享有護理假15天。護理假須于孩子的出生日期起一次性休完。
婚假:
員工在合同期內登記結婚的,對依國家婚姻法履行正式手續的員工,婚假13天(含節假日),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一次性休完。
近期修訂實施的《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明確了陪產假(亦稱護理假)的期限,從1月1日起,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妻子生育期間,男方享有15天護理假(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
陪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廣大男職工關心的另一個大問題。
陪產假期間視為出勤,休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企業不得降低工資福利待遇。
陪產假請不下來怎么辦?
在各地的計生條例中,多數地區對如何維權及法律責任等問題,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
專家建議,在在遭遇休假縮水或無法休假的時候,首先應與單位做好溝通,溝通無效的話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或勞動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