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育保險報銷條件、范圍、標準及流程
一、安徽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一) 參保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 參保人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
二、生育保險保險范圍
參保職工按計劃分娩后,因實行計劃生育需要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器、引產術、絕育術及復通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三、合肥生育保險報銷必備材料:
(一) 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二) 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
(三) 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四) 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五) 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
(六) 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①手術證明、②費用憑據。
四、合肥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一) 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二) 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三) 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四) 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五、生育保險報銷時間
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查詢/辦理)中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