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二孩政策開放后,不少家庭都打算再生一胎,但是對于職工媽媽而言,二胎產假多少天2015年?生二胎還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嗎?這些都是問題,小編介紹,按國家規定,生二胎產假只有98天,3個月多一點而已。另外,第一胎男方有10天左右的陪產假,但二胎是一天假也沒有的。
按國家規定,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合計128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據了解,根據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這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生育一孩時能夠享受的獎勵性產假形成了鮮明對比。生育一孩時,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疊加享受包括晚育獎勵產假和獨生子女獎勵產假等在內的獎勵性產假后,總產假天數遠遠超過98天。
那么,生二胎產假工資如何發放?小編介紹,生育津貼跟產假是直接掛鉤的,他倆是一對好基友。所以,產假少了30天,生育津貼也少了30天的補貼。
根據現行生育保險政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在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只要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就可以報銷生孩子的費用。也就是說,不管你是生第幾個,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準生證的,費用都可以報銷,報銷標準都一樣。
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當月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如果本人工資標準高于社會保險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仍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等。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的不合理待遇,可以通過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