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再次提高
7月8日,筆者從筠連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了解到,四川省財政廳和四川省衛生計生委近日聯合下發《關于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今年1月 1日起,四川省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特別扶助標準,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父母特別扶助標準,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據了解,原四川省人口計生委研究擬定提標方案,省政府2013年第17次常務會審議批準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從2013年1月1日起,四川省獨生子女死亡父母特別扶助標準,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不低于350元;獨生子女傷殘父母特別扶助標準,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不低于280元。
省政府第82次常務會審議批準提高全省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通知》要求,提標所需經費實行省、市、縣3級共同負擔。其中,阿壩、甘孜、涼山3個民族自治州,由省財政全額負擔;成都、攀枝花、德陽、綿陽、宜賓5市,由省財政負責10%,市[不含擴權試點縣(市)]級財政負擔90%;其余13個市,由省財政負擔35%,市[不含擴權試點縣(市))]級財政負擔65%;擴權試點縣(市)由省財政負擔45%,縣(市)財政負擔55%。各級財政、衛生計生部門要落實本級應負擔資金,將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證及時、足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