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今年起實施,深圳也執行廣東省新規,3月起我市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生育保險。
按照慣例社保是當月參保繳費后次月起享受待遇,不少參保人關心3月參加生育保險后是否4月就可以享受待遇?新生育保險的待遇是怎么規定的?記者昨天從市社保局獲悉,第一類是參加過我市“生育醫療保險”的人群,3月參加“生育保險”后,在我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記賬生育醫療費用;第二類是沒有參加過“生育醫療保險”,此次新參加“生育保險”的人群,須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后才可直接記賬生育醫療費用;第三類是仍舊參加原“生育醫療保險”人群,3月參保繳費后4月起可享受生育醫療保險待遇,直接記賬生育醫療費用。
據了解,以前我市沒有單獨的生育保險條例,在醫療保險條例中規定,基本醫療保險根據繳費及對應待遇分設一檔、二檔、三檔三種形式。我市生育保險制度實施之前,年滿18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本醫療保險一檔、二檔參保人按規定同時參加生育醫療保險。有600多萬一檔以及二檔醫保參保人納入生育醫療保險。《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今年起實施,我市用人單位的職工全部納入生育保險,400多萬基本醫保三檔參保人為此次新增納入生育保險群體,因此我市生育保險參保總人數達到1000萬。
從3月開始,我市按新政征收生育保險費,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繳費基數的1%按月繳納生育保險費,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總和,職工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生育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按月繳納,職工個人無需繳納。與原生育醫療保險相比,新生育保險增加了生育津貼待遇,參保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3月參加生育保險后是否4月就可以享受待遇?新生育保險的待遇是怎么規定的?市社保局日前發出有關溫馨提示,視不同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生育保險,待遇包含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等。其中,生育醫療費用的記賬比例、藥品目錄等,目前與原生育醫療保險一樣。但是原生育醫療保險是當月參保繳費后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就是3月參加繳費后4月可以享受待遇。新生育保險與此不同,為引導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為職工參加生育保險,避免有生育需求后突擊參保等行為對生育保險基金的沖擊,規定“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醫療費用,按照規定可直接記賬,市外發生費用的可在分娩或計生手術后1年內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累計參保時間不滿12個月的職工,則要個人先行墊付生育醫療費用,待其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后的1年內,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報銷”。
對此,我市制定了過渡政策,確保我市原生育醫療保險政策與新生育保險政策順利對接。根據市社保局日前發出的溫馨提示,第一類人群是2月前參加過本市生育醫療保險的生育保險參保人,其可以在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記賬生育醫療費用,就是不受以上“記賬等待期”的限制;第二類人群是未參加過本市生育醫療保險的生育保險參保人,就要受到以上“記賬等待期”的限制。
此外,還有第三類人群,就是年滿18周歲且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本市戶籍居民、未在用人單位工作不能納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的,仍按《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參加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只有生育醫療費用,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這部分參保人當月參保繳費后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并可繼續在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記賬生育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