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一次性生育津貼怎么辦理?
參保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失業期間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一次性生育津貼。需持本人身份證就醫等原始發票到到原單位社保關系所在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生育補貼申領手續。
符合條件的女失業人員生育或流產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保險聯系單》或《生育狀況證明》、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出院記錄、費用明細清單(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和《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以下統稱就醫證卡)、原始發票等材料,到原單位社保關系所在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生育補貼申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打印《失業女職工一次性生育補貼結付表》,女失業人員簽字確認后領取補貼金額。
女職工領取一次性生育補貼需滿足的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女失業人員,可申請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⑴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⑵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且最近一次中斷生育保險繳費前,原用人單位已為其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含補繳、欠繳)滿10個月以上。
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