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標準出臺,費用由單位繳納,思而學教育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我市職工生育保險的繳費標準出臺,記者昨天從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獲悉,經市政府批準,我市職工生育保險的繳費標準為: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按月繳納,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個人不支付。
從今年1月1日起,我市按《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實施職工生育保險,將我市用人單位的職工全部納入了生育保險范疇,涉及人數達到1000萬,其中400多萬基本醫保三檔參保人為新增加群體。生育保險待遇除了生育醫療費用外,新增加了生育津貼。參保職工未就業配偶也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據了解,我市原生育醫療保險參保人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后,其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可直接記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將在《關于實施〈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發之日60日內,按照《規定》制定生育保險配套管理規定及待遇標準;在新標準出臺之前,參保人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按原生育醫療保險的標準執行。
而按照《規定》適用范圍未被納入的人員,但屬于《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規定應當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的,也就是以個人身份參保的深圳戶籍參保人,將繼續按其規定參加生育醫療保險并享受各項生育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