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鄭州產假工資發放標準
產假工資將按女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的標準發放,用人單位未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按基本工資發放。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三個月(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
二、鄭州產假工資發放方式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里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三、鄭州最新產假規定
鄭州市目前執行的產假為98天+3個月;
• 難產在基本假期上+15天;
• 多胞胎在基本假期上的每多一胎+15天;
• 懷孕不滿2個月的為15天、不滿4個月的為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的為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的為75天;
• 二胎和一胎產假一樣;
• 新版計生條例中的陪產假河南省為1個月(具體看單位規定執行);
• 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孕期禁忌工作或國家規定第三級勞動強度的工作,不能延長其勞動時間,且盡可能不安排夜班工作;
• 在哺乳期內,享有每天1小時、每次30分鐘的哺乳假(可合并休)。
四、鄭州產假申請材料及流程
產假申請材料: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申請書等。
注意:由于各個單位要求的材料不同,具體材料應咨詢所在單位。
產假申請流程:
備好申請材料遞交產假申請書→所在單位核實情況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