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對上班族準媽媽來說,首先要面對的是處理產假與工作的關系,因為只有事先做好職場上的準備,才能讓產假無后顧之憂。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南平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及產假天數國家規定的相關知識,本文內容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參考。
一、南平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1、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2、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哺乳假工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這六個半月哺乳假期間的工資與產前假工資一樣,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 收入的80%。
這里所稱原工資性收入指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 酬,即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全部工資收入。
二、南平產假天數國家規定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