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
一、辦理對象:擬離開戶籍所在縣(市),赴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居住生活的18-49周歲成年育齡婦女
二、所需材料: 1、申請表,2、身份證(或戶口本),3、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育狀況證明,4、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5、已婚者需提供結婚證。
三、辦理流程:當事人持相關證件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辦辦理,對于具備辦證條件的,現場予以辦理發放;對于不能及時辦理的,應當場說明理由。
四、收費標準:免費辦理
五、服務機構:各鎮(街道)計生辦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查驗
一、辦理對象:離開戶籍所在縣(市),赴異地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者居住生活的18-49周歲成年育齡婦女。
二、所需材料: 1、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辦理流程:成年育齡人員到達現居住地后,應當在30日內到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辦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辦在《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上記載查驗結果,查驗時間,并加蓋查驗機關印章。
四、收費標準:免費辦理
五、服務機構:各鎮(街道)計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