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生二胎產假擬增60天
遼寧省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年滿23周歲以后生育二孩的媽媽,其產假擬從現在的98天增加至158天。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遼寧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對《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與之前相比,草案二次審議稿增加了“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條款規定的生育第一個子女時的相同待遇”的內容。
為啥修改二孩爸媽待遇?
二孩也屬按政策生育 理應同享待遇
33歲的孫女士目前懷二孩5個月。在剛剛懷孕時,她便咨詢了有關二孩產假的問題,了解到的結果是只有國家法定產假的98天。
孫女士對此有些不解,因為在2007年她生第一個寶寶時,共有150天產假,其中包括國家法定產假天數(當時的法定產假天數為90天)和23周歲以后生育所增加的60天產假。
“七年前我26歲,當時可以增加60天的晚育產假,為什么現在年紀大了,身體也不如以前了,反倒晚育的60天假期沒有了?”孫女士詢問了所在單位,也咨詢了相關政府部門,得到的答案是按照現行《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才可以增加60天,生育二孩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然產假也不能增加。
2二胎產假回頂部
其實,今年7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對《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時,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就建議,在“單獨二孩”生育政策的大背景下,不應將晚育的獎勵政策僅限于生育第一個子女,因為生育第二個子女也屬于按政策生育,理應享受相同的生育待遇。
在對昨日的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審議時,常委會組成人員也認為,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該享受生育第一個子女時相同的假期和工資福利待遇。
二孩爸媽擬增哪些待遇?
產假:23周歲以上媽媽產假擬增60天
按照草案二次審議稿,“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的,產假增加60日,男方護理假為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的為晚育。
這也意味著,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二孩的,其產假將在現在國家法定產假98天(此天數會根據法定產假天數變化調整)的基礎上,增加60天晚育假期,共為158天。同時,二孩晚育的男方護理假擬定為15日。
津貼:媽媽領5個月津貼 爸爸享15天護理假工資
關于生育津貼及護理假工資的問題,記者昨日從社保部門了解到,目前符合二孩政策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女職工,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生育醫療費補貼和產前檢查補貼待遇,連續繳滿10個月(補繳時間不計算)后分娩的,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不過,生育津貼的標準與生一胎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所差異。生育二孩的女職工,順產的只能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難產或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生活津貼。而生一胎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符合計劃生育晚育(女職工年滿23周歲以上,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政策)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領5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由于是生育二孩,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為此,男職工不能享受護理假工資。
將來如果“享受相同待遇”,23周歲以后生育二孩的媽媽將可領5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爸爸將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