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夫妻可再生育 盤點哪些人不適宜生二胎
近日,上海市人口計生條例有關特殊情況再生育規定的實施意見出爐,其他公布了一重要信息:從11月1日起,雙方或者一方為上海市戶籍的夫妻,符合4個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這消息一出,引起社會上的熱議。
根據“關于《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特殊情況再生育規定的實施意見”,所指的“特殊情況可以再生育的條件”包括以下四種:
1.雙方均為非獨生子女、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現家庭無子女的;
2.一方為獨生子女且婚前未生育過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雙方婚后生育一個子女且家庭只有該子女的;
3.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第一次生育的多胞胎,經市或者區、縣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均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4.一方是烈士子女,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生二胎的問題,一直是社會最關心的話題。“四類夫妻可再生育”的消息一出,不少夫婦在“蠢蠢欲動”。是否每個人都適合生二胎呢?下面來了解哪些人不適宜生二胎。
1.患有嚴重遺傳病或出生缺陷
男女任何一方經醫學檢查,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嚴重的遺傳性疾病,如各種出生缺陷(先天畸形、遺傳病、先天代謝疾病以及不明原因的功能異常)。只有父母的身心身體有充分的保障,才能給寶寶一個健康的身體,這其實是一種最負責任的愛!
2.患有嚴重的精神心理疾患
優生優育是中國的政策,從優生、優育角度來看,精神病患者不宜結婚、生育。精神病人之間的結合更讓人擔心,如果他們有了子女,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精神病患者經過長期治療,如果已經治愈可以考慮結婚,但婚后最好不生育,至少在精神病完全治愈后2~3年以后,已停服治療精神病藥物的情況下再考慮生育為適宜。
3.任何一方具有吸毒等嚴重不良嗜好
吸毒對生育有著很大的影響,我們都知道吸毒患者生理功能相對較差,而且毒品可以影響性激素的分泌,使生殖功能下降,男性可導致精子質量差,女性可導致絕經。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吸毒,最好暫時不生育。
4.女方子宮不具備妊娠功能
女方子宮不具備妊娠功能或嚴重軀體疾病不能承受妊娠,如嚴重心臟病、結核活動期,癲癇、惡性腫瘤、肝炎、腎炎、結締組織病。子宮是產生月經和孕育胎兒的器官,懷胎十月離不開它,只有女性的子宮有正常妊娠功能,胎兒才能孕育成長。
5.有嚴重的基礎疾病
對于孕婦及其家庭,懷孕是一件大事,這意味著懷孕要有相應的身體條件,當身體條件不能適應懷孕時,懷孕將是一場“災難”。因此有高血壓、糖尿病、肝炎、腎炎、結締組織病、甲狀腺疾病、血小板減少、膽囊疾病、性病、子宮肌瘤、卵巢囊腫等基礎疾病者,應在疾病穩定、控制良好后懷孕,但應咨詢再次懷孕后對原有疾病的影響及風險。
溫馨提示:孕育小生命是一件美麗的事情,同時也必須認真對待。準備生二胎的夫婦悠著點,注意自己是否適宜生二胎,同時夫婦雙方懷孕前生理和心理須處于健康狀態,為寶寶的出生創造良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