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但是女性依然是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之一,為了給女性一個好的保障,國家專門為女性出臺“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可以讓女性在面對生育風險時會擁有一份強有力的保障。下面為您解讀生育保險政策條例。
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生育保險費的提取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確定,并可根據費用支出情況適時調整,但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為期間費用處理,列人企業管理費用。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范圍和比例標準
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條件: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 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采取稅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至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
比例標準: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提示:綜上可知,生育保險政策條例將會使女性承擔的生育醫療費用得到減輕,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提高很多,保險范圍也越來越廣,這將會大大地減輕普通家庭生育的經濟負擔,使更多的女性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