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起,我市生育保險實現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即參保職工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后,可以直接在生育定點醫院結算費用。昨日,就市民關心的如何到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結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等問題,記者采訪了市社保服務中心專家。
情況緊急可就近就醫
根據規定,參保職工應在統籌地區內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情況緊急的可以到就近的醫療機構就醫,但三日內須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參保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住院和門診發生的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實行在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只需結算個人自付的部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定額標準實行聯網結算。
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后,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查驗參保人員的《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外地無準生證的查驗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的胎次證明,并將參保人員的懷孕時間、生育時間、嬰兒個數、生育方式、生育胎次等信息錄入網絡系統。
參保人員出院結算時,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打印結算單,將發票貼于結算單背面,并留存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嬰兒死亡證明)復印件以及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醫學證明等,外地無準生證的留存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的胎次證明。
6類情形不予結算
參保職工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參保男職工配偶無工作單位生育的,按生育醫療費定額標準的一半,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生育醫療補助金。
在異地工作的參保職工,生育前需進行異地生育管理登記,填寫《煙臺市生育保險異地生育審批表》(附件),并提供駐異地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經審批在異地生育的參保職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定額標準支付。未經審批在異地生育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發生下列6種情形的,醫療費用不予結算:參保并連續不間斷繳費未滿一年以上的;實施人類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費用;涉及嬰兒醫療、護理、保健及生活用品的費用;有第三者賠償責任的交通事故、醫療事故、藥事事故的費用;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費用;不能提供費用原始票據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