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保主要分為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職工社保主要分為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做好全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養老保除、工傷保險、失業保險)2020年度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市直各企業參保單位(個人):
為確保2020年度信陽市企業參保單位繳費基數按時啟用,按照《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社部令20號)有關規定,現將2020工作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繳費工資申報(含繳費工資變更,下同)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繳費工資基數的確認和使用
1、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費工資。
職工繳費工資應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項目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
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從參保之月起,根據個人收入情況申報繳費工資。
3、參保個人月平均工資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徑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按全省2019年度全口徑月平均工資的3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
4、已參保單位5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參保人員,在辦理新增參保業務時,需要一并填報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2020年7月-2021年6月繳費基數記錄)。
二、申報方式
(一)本次繳費基數申報工作,采取網廳申報為主、線下申報為輔的方式。
(二)5月7日起,已經辦理CA證書并開通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網上服務平臺)的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服務平臺的“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導盤申報“功能導出本單位的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文件(EXCEL格式)進行填寫。也可通過“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功能在線錄入或修改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
未開通網上服務平臺的參保單位,應盡快辦理CA證書并開通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通過網廳申報。因單位特殊原因無法辦理CA證書開通網上服務平臺的參保單位,可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窗口拷取本單位的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文件(EXCEL格式),按服要求錄入本單位參保繳費人員的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各參保單位應在6月20日前,申報參保人員的2019年度月平均工資。
1、網廳申報。已經辦理CA證書并開通網上服務平臺的參保單位,將填報好的本單位的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文件(EXCEL格式)仍通過“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導盤申報“功能導入信息系統,或在網上服務平臺通過“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功能在線錄入或修改。
2、線下申報。參保單位攜帶填報好的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數據庫,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容口導入信息系統。
參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繳費工資標準,做到如實,準確無誤,不得瞞報漏報,并對申報結果負責。各單位在申報職工繳費工資申報前應打印成紙質資料,經職工個人簽字認可,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由參保單位長期留存備查。因繳費工資基數不實引起的爭議由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負責。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及時核查確認申報的繳費工資,如需變化可在之后月份提出變更申請,并從申請次月起執行。
三、申報要求
(一)各單位申報的工資收入情況應經本人簽字認可,切實維護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
(二)各參保單位經辦人員應進一步強化責任感,嚴格按照要求填報參保人員個人信息,不得修改數據庫結構和項目,更不能擅自增減人員,避免“錯行““錯列“現象的發生。
(三)參保人員對申報基數有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四)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人力和時間做好繳費基數申報工作,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時報送有關資料,逾期不報的,單位繳費基數和個人繳費基數按《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予以核定。自7月起將按熊上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10%確定。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涂強 0376-6500153
2020年5月10日
省文件:
河南省社會保險中心
關于通過河南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
進行企業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企業共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為做好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工作,現將河南省社會保障信息系統(以下筒稱信息系統)相關流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流程企業職工的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業務由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生成、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單位職工繳費基數核定、單位繳費基數導出、未申報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上浮、單位職工繳費基數啟用6個功能模塊完成。流程如下:
(一)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生成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該事項,為已制定當月征繳計劃(含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生成一條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本功能也可以對生成的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進行撒銷。說明:參加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只生成一條申報信息。
(二)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
參保企業可通過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的“單位辦事通道“或經辦機構業務大廳受理崗的“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導盤申報“導出本單位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文件(EXCEL格式),線下填寫后,參保企業通過原途徑導入申報數據。
同時,參保企業也可以通過網上服務平臺的“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功能在線錄入或修改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
(三)未申報職工繳費基數上浮
對于未申報工資的職工,經辦機構可通過該功能把當前的月繳費基數x110%作為下年度月申報工資。
(四)單位職工繳費基數核定
全省上年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公布且維護到信息系統后,經辦機構通過該功能查詢本經辦機構所有單位的工資收入申報狀態,對申報的工資進行封頂保底,生成下年度的月繳費基數。
(五》單位職工繳費基數導出
下年度的繳費基數生成后,參保企業可通過河南省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或到經辦機構業務大廳的受理崗導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文件(CEXCEL格式),了解本單位核定后的月繳費基數。
(六)單位職工繳費基數啟用
在制定7月征繳計劃前,經辦機構通過該功能對參保企業職工(含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進行啟用。啟用后,立即制定7月征繳計劃。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申報流程
靈活就業人員在信息系統里按五種單位類型管理:9A-靈活就業虛擬單位、97-人事代理單位按照個人管理(企業)、87-人事代理單位(靈活就業)、81-個體工商戶(有雇工的)、98-人事代理單位(企業)。其中:單位類型為9A-靈活就業虛擬單位、97-人事代理單位按照個人管理(企業)的靈活就業人員,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申報流程進行申報,其他單位類型的靈活就業人員由參保企業按照企業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流程進行申報。單位類型為9A-靈活就業虛擬單位、97-人事代理單位的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流程如下:
(一)靈活就業人員年度繳費基數申報
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網上服務平臺和大廳受理兩種方式進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申報。
1、網上服務平臺申報。靈活就業人員登錄網上服務平臺的“個人辦事通道“(登錄前請先注冊》,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申報“事項,填報月繳費基數或選擇檔次。
2、經辦機構現場受理。受理崗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申報“事項申報繳費基數,直接辦理生效。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核定
全省上年的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公布且維護到信息系統后,經辦機構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核定“功能查詢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工資申報情況,對已申報的工資進行封頂保底。
(三)未申報靈活就業人員基數核定
對于未申報繳費工資的靈活就業人員,經辦機構通過“未申報靈活就業人員基數核定“功能選擇上年結轉方式(按全省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80%、100%、150%、200%、300%、延用上年度最后一個月繳費基數)作為本年度申報工資。
三、有關說明
(一)企業職工的年度工資收入申報,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只申報一次。申報數據的生成、核定、啟用等在一個行政區劃內,均由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完成。經辦機構分設的,原則上有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牽頭,會同其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完成。
(二)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期間,新增(轉入、續保》人員在辦理業務時需填報當前年度、下一年度的繳費基數。
(三)企業職工在繳費基數未核定前,可進行多次申報,但以最后一次申報工資為準。
四、經辦層級
設置“經辦“層緘的業務事項: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數據生成、單位職工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單位職工繳費基數核定、單位職工繳費基數導出、單位職工繳費基數啟用、靈活就業人員年度繳費基數申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核定、未申報靈活就業人員基數核定
五、工作要求
(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組織做好年度工資收入申報工作,引導參保企業尤其是靈活就業人員通過網上服務平臺進行申報。
(二)請各地在6月30日前完成繳費基數的啟用工作,確保7月份征繳計劃按時制定。
(三)請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本通知涉及相關業務
事項的工作人員,及時與省轄市系統管理員聯系,各省轄市的系統管理員為本級和所轄縣(市區)經辦機構的操作員設置相關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