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需要個人辦理的手續,遂寧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
辦理條件
(一)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二)返回戶籍地就業參保的;
(三)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四)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繳費滿10年的參保地而轉移至戶籍地的;
(五)與省本級參保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辦理材料
省內轉移
轉入:
1.參保人員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原參保地開具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
轉出
1.參保人員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省外轉移
轉入
1、《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申請書》
2、《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轉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農民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或繳費10年以上的最長參保地)社保機構的,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5、參保各時段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轉出
1.參保人員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轉入:
1.辦理轉入人員依據《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服務窗口(市社保局4號窗口,安居區社保局社保股,船山區社保局保險股,射洪縣社保局3、4號窗口,大英縣社保局養老保險股,蓬溪縣社保局養老保險股)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經辦人員對其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后,生成打印并寄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2.經辦人員依據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轉入的《信息表》的統籌基金轉移額及個人賬戶基金轉移額及明細,建立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制定統籌外轉入基金收入征收計劃,并打印征收計劃單經簽字確認后送基金征繳科(股);
3.基金征繳科(股)在轉移基金到賬后,打印轉移收入基金票據,將轉入的個人賬戶基金分解并劃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并將簽字確認后的轉入征收計劃單及打印的基金票據還回養老保險科(省統籌范圍內轉入不需要轉移基金,不打印票據);
4.養老保險科電話通知跨省轉入人員本人。
轉出:
1.參保人員憑身份證原件或參保手冊到社會機構服務窗口(市社保局4號窗口,安居區社保局社保股,船山區社保局保險股,射洪縣社保局3、4號窗口,大英縣社保局養老保險股,蓬溪縣社保局養老保險股)申請轉移,社保機構經辦人員對存在斷保的參保人員,告知其斷保情況;
2.參保人員斷保補繳或明確放棄補繳后,社保機構經辦人員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社保機構收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發出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錄入《聯系函》,生成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郵寄,同時向對方社保機構轉移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統籌范圍內轉移不轉移基金)。
辦理時限及費用
轉入:
資料審核及寄送《聯系函》: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辦結:自收到對到對方社保機構《信息表》及轉入基金到賬后,15工作日內辦結并通知參保人員本人或參保單位。
轉出:
打印繳費憑證:自受理之日起1工作日
辦結:自收到對方社保機構《聯系函》后15工作日
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船山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遂州中路615號
電話:0825-6867236
工作時間:船山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3: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