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很多的城市,每個城市的經濟水平都有一定的差異,所以在申請低保的時候,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在洛陽申請低保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
一、洛陽低保申請條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二、辦理材料
申請人需提交材料包括:戶口本、申請人身份證、收養證、婚姻證書等證明其家庭成員身份、關系的證明和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關收入和身份的關系證明材料,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在職人員收入證明,由其所在單位的勞資人事部門填寫《申請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收入證明》,由勞資人事部門負責人或者經辦人簽名。
(二)下崗職工提供所屬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基本生活費的證明。
(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提供所屬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
(四)離退休人員提供領取離退休費的證件或者有關憑證。
(五)個體勞動者提供轄區工商部門出具的經營收入情況證明。
(六)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和無業的申請人,提供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填寫的《申請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收入證明》。
(七)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提供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
(八)在就業年齡內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重度殘疾人提供第二代殘疾證。
(九)夫妻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調解)書。
(十)家庭經濟狀況聲明書。
(十一)家庭經濟狀況授權核查書。
(十二)當地縣(市)區政府規定的其它材料。
以上各款由單位出具的證明,應當加蓋單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