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低保戶標準2020每月多少錢?張家口市低保戶的條件有哪些?
2020年6月29日前,張家口低保戶標準仍然沿用2019年2月12日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張政辦函〔2019〕13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額,按照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轄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之間的差額確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額,嚴格落實全額和標準兩個檔次分檔發放。2019年,我市城市低保月補助標準不低于360元,農村低保月補助標準不低于235元。
《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張政辦函〔2019〕13號)
自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現將提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差水平
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7200元(600元/月/人)提高到7920元(660元/月/人);年補差水平由不低于3960元(330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4320元(360元/月/人)。
二、提高農村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差水平
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440元,年補差水平由不低于 2520元(210元/月/人)提高到不低于2820元(235元/月/人)。
三、提高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
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由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構成。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年9360元提高到10800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集中供養每人每年5600元、分散供養每人每年5200元統一提高到6000元;城鄉特困人員照料全護理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4200元;照料半自理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3000元,照料全自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800元。
張家口市低保戶的條件有哪些?
張家口低保戶標準2020每月多少錢?張家口市低保戶的條件有哪些?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性質分別申請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待遇。2019年,我市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7920元/年·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4440元/年·人。
張家口低保戶怎么辦理?
張家口低保戶標準2020每月多少錢?張家口市低保戶的條件有哪些?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委托的村委會、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如下證明材料:戶口本、身份證、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房屋產權證明等與審批事項有關的證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請人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民主評議、公示等工作,無異議后簽署審核意見報縣區民政局審批?h區民政局對申請對象的材料進行審批,作出是否準許的決定,并核定其享受低保的金額,經再次張榜公布后無異議的,填發《最低生活保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