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邯鄲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邯政辦字〔2019〕7號),將城市低保標準調整為682元/月,農村低保標準調整為4510元/年。
《關于調整邯鄲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邯政辦字〔2019〕7號)
一、調整標準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702元/月,人均補差水平不低于350元/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5124元/年,人均補差水平不低于232元/月。
二、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20年3月起執行。
邯鄲市低保戶的條件是什么?
2020年4月21日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邯鄲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邯政辦字〔2019〕7號),將城市低保標準調整為682元/月,農村低保標準調整為4510元/年。
《關于調整邯鄲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邯政辦字〔2019〕7號)
一、調整標準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702元/月,人均補差水平不低于350元/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5124元/年,人均補差水平不低于232元/月。
二、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2020年3月起執行。
邯鄲市低保戶的條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