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也是參保人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我國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特殊情況下,有上限與下限之分。如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何規定的?以下為你介紹關于煙臺社保繳費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際情況確定。那么2019年煙臺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煙臺社保繳費基數最新調整政策如下。
根據上級要求,2019年度煙臺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征繳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12月28日印發通知,部署有關工作。2019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申報工作自2018年12月28日正式開始,請各單位按照規定按時申報。
月最低繳費基數暫定3465元,最高暫定17326元
2019年度,煙臺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暫定為3465元,月最高繳費基數暫定為17326元,待山東省2018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再行調整。各單位應按照2018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為其申報2019年度的繳費基數。根據國家規定,“工資總額”包含以下部分: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參保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社部令第20號)等相關規定,如實申報。繳費基數確定后,應對繳費基數進行10天公示,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留存備查。
申報方式仍按原途徑
2019年度企業職工繳費基數均通過“煙臺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申報。各參保繳費單位繳納2018年12月份的社會保險費并完成當月繳費人員增減業務后,通過“煙臺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申報2019年度繳費基數。
未開通“煙臺市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的單位,須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繳窗口領取相關材料,辦理網上服務系統開通手續后,再行申報繳費基數。
申報及調整時限
各參保繳費單位務必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繳費基數的申報工作。逾期未申報的將影響企業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將依法收取滯納金。
參保繳費單位因失誤等原因,造成職工2019年度繳費基數不準確的,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調整,經稽核確認后按規定調整。自2019年4月1日起,經稽核審計后發現企業有未如實申報基數的(最低、最高基數統一調整的除外),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對差額部分自2019年1月起收取滯納金。
2019年1、2月份繳費期的調整
2019年1月、2月份企業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期分別由每月10日前調整至1月20日、2月15日前(含“財稅庫銀”銀行劃款日期)。自2019年3月起,企業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期仍按原規定執行。
特別提示
已開通“財稅庫銀”銀行劃款的參保單位,由于繳費基數重新申報,可能導致每月社保費增加,請確保每月扣款時賬戶余額充足,避免因余額不足導致銀行劃款失敗產生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