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同出一門互為補充,就像既生瑜何生亮誰也替代不了誰。
1、保險性質:
社保是國家或企業對個人的醫療和養老的一種福利體現,是強制性的,是一種“社會公平、人人公平”的原則。社保是一種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根據中國國情僧多粥少,包是包不起的;
而商保是一種個人行為是自愿的,是個人按自己的經濟能力,在社保的基礎之上自行規劃或單獨購買,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生活安排和體現。多規劃就多有,少規劃就少有,不規劃就沒有。
2、交費時間:
社保的養老,必須連續交費15年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可領取。
商保的交費時間靈活,一次躉交、3年,5年,10年,20年……都可以,時間長短自己決定,早買早享受,40歲,50歲或60歲退休養老的安排,自己說了算。
3、交費多少:
社保的交費,只要參與,每個人都基本一樣,由單位交納20%(或12%)左右,個人交8%,月交方式,金額會隨著時間變化而增加;
而商保是個人行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多少自由,多交多得,少交少得。
4、養老和醫療保障時間:
社保的醫療和養老功能都是活到多久保到多久,越長壽受益越多;這點來說,社保對于長壽很劃算,對于壽命短的不劃算,因為不能退,家人不能代領。
而商保的養老,只有部分產品是保終身的,大多數只能是定期保到80歲,或是100歲;醫療險也基本是交一年保一年,是定期保到65歲或80歲。如果附加了豁免,中途“走了”,受益人繼續可以領取。
5、意外保障:
社保對于意外的保障只針對工作單位內,在此之外的上下班途中、家里或旅游途中發生的意外,都是不能報銷的。
而商保意外和意外傷殘保險,一般來說,無論在哪都是可以報銷的。并且,意外保障都是低保費即可獲得高額的保額。
6、疾病保障:
社保涉及的醫療費用,是拿有關憑證報銷,下有起付線,上有封頂線,中間除自費藥外,在可報銷范圍內再按比例報銷。
而商保的小病住院報銷與社保是互補的,在社保報銷后,合同保障多少就報多少;而重疾報銷是疾病診斷后,憑診斷書提前給付,合同保障多少即全額先行賠付多少。一般重疾的花費都是需要幾萬、幾十萬或幾百萬的很大一筆錢,這樣的提前給付就為病人及早治療和就醫選擇提供了方便。這也就更突顯出商保的人性化。
7、營養補貼費:
商保可在住院期間給付50?200元/天來作為營養費的補貼,此補貼同時可作為床位費或自費藥的抵消.
而社保是做不到的。
8、身故保障功能:
社保相對于在交費期間或是還沒領幾次就身故的人是很不劃算的,按個人賬戶價值的部分退還和喪葬費的限額報銷,對家人來說基本上都是沒什么補償的;
而商保的保障型產品,都有很高的壽險保障,24小時或是定期生效后,不論投保時間的長短,哪怕只交費一次,對于被保險人的身故都會給予家人高額的賠償金。讓家人在經濟方面得到補償,讓老人能得到贍養、孩子能繼續正常地上學。而不至于一人出事,全家落敗。這一點對于一個作為家庭經濟支柱的年輕人更是尤為重要。
這一點上,社保體現的是一種單獨個體生活的維持,商保更多反映的是對個人及家庭的責任和保障。也就是說,社保的好處只在個人,而商保的賠付,更多的是對整個家庭的惠澤,或是挽救。
9、豁免功能:
商保有重大疾病和投保人的交費豁免功能,即在交費期間,若被保險人發生重疾,保險賠付以后余下的保費可免交了,但其所享受的保單利益不變;或者是父母為孩子投保作的教育金保險,若交費的投保人在交費期間發生身故或全殘,余下的保費免交,所享受利益不變,這也就是說,父母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能保證孩子一樣地得到很好的教育而這一點,在社保是完全做不到的。
10、變現功能:
社保的交納,中間是不可以取錢出來的,只有在交滿后到固定退休時間才可拿錢出來,且領取的多少也是被動的;
而商保的領取相對方便,可以利用保單貸款的方式或直接領取減低保額的方式,都可作應急資金的變現。
11、防通脹功能:
社保的費用,會隨著通脹的變化水漲船高而增加;領取養老金按照退休時候平均工資計算,這是優勢。
而商保的交費是相對固定的,領取提前固定設定好這是缺點,但是補充了長期累積的分紅、理財型保險浮動的利率可以抵御通脹,防止我們的錢隨利率變化而貶值。
12、受益對象:
社保的保險是對個人,功能隨個人的去世而消失,家人或后人無法繼承和繼續受益;
而商保的保障是隨被保險人,無論交費時間長短或是被保險人的年齡,其壽險保障是家人可以繼承得到的。
也就是說,社保的交費,有可能會交的比得的多,但商保的交費,無論是活著的領取還是故后的賠付,得到的絕對比交的要多(除非是交費前幾年單方面退保);并且,商保的身故受益人是被保險人自己指定的,也可以不指定而默認為法定的。
13、避稅功能:
商保有避稅,安全保險和傳承資產的功能。
社保是不能做到的。
總而言之,社保是座毛坯房,人要住進去還得裝修、買家具。至于是簡裝、是精裝還是豪裝,全在個人自己來決定??這就是商業保險。
社保是我們生活最最基本的保障是維持基本生活的保證。而商保強大、獨特的保障功能和資產保全功能是其他任何金融工具不可替代的。所以要保障我們的整體生活質量,任何時候都能從容面對生活中的起伏與風雨,僅有社保是不夠的必須再加上商業保險,才能保生活的完美和富足。
現在大病醫保乏力,讓商業健康保險將深度參與醫改,與醫保形成合力。
8月2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助力醫改、提高群眾醫療保障水平。這也是保險新“國十條”發布后,首個出臺具體推進措施的領域。用改革的辦法調動社會力量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形成合力,有助于提高群眾醫療保障水平、滿足多層次健康需求,推進健康服務業發展、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民生改善。
五大舉措助力商業健康與醫保形成合力。
●全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受托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保險資金,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提高大病患者醫療報銷比例。目前這項制度試點已取得成效,要抓緊向全國推開。
●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入競爭機制,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鼓勵醫療機構成為商業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降低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開發面向老年人、殘疾人等的保險產品。加快發展醫療責任等執業保險,提高覆蓋面。
●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企業為職工支付補充醫療保險費的企業所得稅政策,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健康保險公司,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新辦醫療、社區養老、體檢等機構。
●加強監管,規范商業健康保險市場秩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有序競爭。
四大改革亮點,商業健康保險將深度將參與。
●銀發市場投資空間巨大“要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開發面向老年人、殘疾人等的保險產品。加快發展醫療責任等執業保險,提高覆蓋面。”伴隨我國人口老齡化,老年人的健康保險是健康保險行業的重要方向,應該針對老年人開發更加合適的產品,尤其是護理、失能等險種。
●報銷比例提高按照此次會議精神,首先將“全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受托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保險資金,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提高大病患者醫療報銷比例”,這就是說將有更多的人享受到大病醫療保障,并提高醫療費的報銷比例。
●政府采購將擴大如何推進商業健康保險真正融入基本醫療保障?會議提出的路徑是“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入競爭機制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就是要激活市場活力,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的提供方式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
●醫療領域投資放開保險機構投資醫療領域有利于提升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和降低醫療費用,這也是一種國際經驗。世界各國的保險公司,尤其是以經營健康保險為主的保險公司普遍投資醫療機構,以便“醫”“保”雙方形成密切的合作關系。會議提到的“鼓勵醫療機構成為商業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降低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新辦醫療、社區養老、體檢等機構”等政策為保險機構的風險控制打開了政策綠燈。商業健康保險將不僅是保險業的一個分支,而是面對全民,將在醫療保障、人員就業、促進經濟轉型等多個空間發揮作用的重要產業。商業健康保險的地位被顯著提升,一次飛躍的機遇到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