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滯納金的會計分錄怎么編制?
答:社保繳費滯納金,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科目.
需要看是新準則還是舊準則;
執行了新準則的:
補交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行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注意:公司部分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
未執行新會計準則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
社會保險滯納金的會計分錄怎么編制?
社保費滯納金的繳納是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營業外支出是指不屬于企業生產經營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的關系,但應從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