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生育保險是女職工的重要保障。那么生育保險是如何發放的呢?下面就讓小編帶大家看看吧!
一、泰安生育保險如何發放
1、醫療費用結算。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就診時,應持《泰安市生育保險醫療服務備案表》、《生育手冊》或《生育證》、《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等辦理就診手續,發生的費用聯網即時結算;非定點醫院發生的費用個人全額墊付,隨生育津貼一并審核結算。
生育引起疾病按照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有關規定報銷,先由個人墊付,符合統籌基金支付部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統一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結算。
2、生育津貼申領。
單位每月前10個工作日前向社保大廳生育保險窗口報送材料,次月底前發放到位。報送以下審核材料: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加蓋單位公章);《生育備案表》,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生育手冊》或準生證、出生醫學(或死亡)證明原件(審后退回)、復印件,育齡婦女信息表(加蓋印章,僅高齡初育婦女提供);統籌費用結算單(聯網結算的);住院發票原件、病歷復印件及費用總清單(非聯網結算的);男職工須提供配偶無工作的證明信。流(引)產的,提供單位及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信、有效發票、醫院B超等檢查化驗報告單、住院手術記錄及診斷材料。單位欠費、中斷繳費的不予結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通過銀行實行社會化發放。單位經辦人帶身份證,持單位介紹信(注明由誰來領取哪些人的津貼,加蓋單位印章)領取銀行存單,不接受個人領取。產假期間及時申領各項待遇。
二、泰安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三、泰安生育保險保險時間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社會保險立法,對生育職工給予經濟、物質等方面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于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生育津貼、產假以及醫療服務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健,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從而體現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持和愛護。
生育保險需連續買滿12個月,寶寶出生的18個月之內報銷,同時報銷時需在保。生育保險屬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規定各不一,有10個月,也有6個月甚至更低的。因此應以當地社保中心為準。
四、泰安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1、生育醫療費;
生育醫療費包括懷孕和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治療費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
2、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項目實行限額支付。
3、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計算辦法為:生育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具體詳細標準和流程可咨詢各地社區服務中心或社保處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