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殘疾人低保政策
一、城市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市民政局關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2]19號)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16周歲、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殘人,經戶籍所在地區縣殘聯審核確認,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本人或監護人可持確認證明向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參照本市當年城市低保標準,對其按月發給生活補助。
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重殘人家庭,重殘人員全額享受低保待遇。”
二、糧油供應幫困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糧食局關于完善本市糧油供應幫困工作的通知》(京民救發[2002]226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糧油供應幫困補貼。”
三、農村低保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民政局關于建立和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見的通知》(京政發[2002]15號)
具有本市農業戶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區縣當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均納入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無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全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四、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人民助學金制度
《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人民助學金制度》(京教財[1997]14號)
“革命烈士子女、享受社會優撫待遇家庭的學生和殘疾學生,享受人民助學金的條件可適當放寬,具體條件由各區、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城市特困人員醫療救助
《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醫療救助暫行辦法》(京政辦發[2001]94號)
“城市低保對象患危重病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全年個人負擔超過1000元以上,可申請享受醫療救助。”
六、公有住房租金減免
《北京市城鎮公有住房租金減免暫行辦法》(京政發[2000]7號)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七、城鎮廉租住房
《北京市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京國土房管住字[2001]1005號)
“實物配租主要針對烈屬、孤老、重殘等特殊情況的申請家庭,這些特殊對象家庭也可選擇租金補貼。”
八、城鎮居民住宅配電設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補助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北京市計劃委員會、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民政局關于城鎮居民住宅配電設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補助的有關事項的通知》(京政管字[1999]125號)
“享受市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城市居民和領取失業救濟金的失業人員,對按樓房平均每戶300元左右、平房平均每戶150元左右的住宅配電設施改造工料費由市政府補助解決。”
九、法律援助
《司法部關于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司發通[1997]56號)
“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十、減免社救對象喪葬業務收費
《北京市殯葬管理處印發“關于減免優撫、社救對象喪葬業務收費的暫行辦法”的通知》(京民殯發[1997]34號)
“社救對象中
(1)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北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并持有城鎮居民糧油供應幫困卡的市民
(2)農村五保戶
(3)農村敬老院的孤寡老人
減免火化、運輸費用,標準為應納費用的50%,直至免收。”
十一、城鎮待業殘疾人生活補助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對城鎮待業殘疾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京殘發[1998]55號)
“凡具有本市正式非農業戶口、屬于勞動年齡(男16歲至59歲、女16歲至54歲)段內、有勞動愿望和一定勞動能力的待業殘疾人,均屬于補助對象。
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元。”
十二、城市居民特困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對城市居民特困殘疾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京殘發[1999]99號)
“具有本市城市戶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過本市城市居民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為補助對象。
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十三、農村特困殘疾人生活困難補助
《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對農村特困殘疾人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的通知》(京殘發[1999]51號)
“具有本市農業戶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過本區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殘疾人為補助對象。
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
殘疾人民生保障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針對一二級重度殘疾人都在范圍之內,這里一般保障的是殘疾人家庭,還有要解釋的一點就是對本人是沒有收入的重度殘疾人,一直靠家庭來供養,戶口在自己父母,朋友,兄弟姐妹名下不能單獨立戶的,可以以獨戶的形式申請低保,也就是說只有本人可以享受低保。
2.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提供生活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各類重度殘疾人提供護理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
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可以享受生活補貼,也可以享受護理補貼,一般情況是一二級的都有低保,今年的政策是有低保的殘疾人都可以享受生活補貼,只有個別地區可以擴大范圍到困難家庭。
3.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服務。基本康復訓練參照國家現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機構服務規范和服務標準》,每人每年補貼最高2.4萬元;提供助聽器、助視器、助行器等輔助器具適配,明確各類補貼標準及補貼次數;免費為聽力殘疾兒童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蝸1臺,補貼手術費及術后康復訓練費用;對7-18周歲貧困家庭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孤獨癥等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給予一個康復周期的康復補助,每人每年補貼最高2.4萬元。
4.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
有條件的地方對殘疾人適配基本型輔助器具給予補貼。
這個各地補貼的標準不一,一般情況都有上限,高于上限的補貼到上限,低于上限的全額補貼。對國內外捐贈的,國家、省專項下發的輔助器具實物,將免費配發給符合相應條件且有需求的殘疾人。
5.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補貼
有條件的地方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貼。
這個補貼額度也不一樣,一般是4000以上一萬元以下,捐贈熱水器、微波爐、升降櫥柜、沐浴椅等用具。
6.困難殘疾人社會保險個人繳費資助
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和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予以資助。
7.重度殘疾人醫療報銷制度
積極做好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醫療救助工作,鼓勵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殘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殘疾人醫保結算、救助流程。
持殘疾證到社區或者村里開證明只交納正常人交費基數的30%。
8.盲人、聾人特定信息消費支持
對盲人、聾人有線(數字)電視費用、寬帶和手機上網流量費用等給予優惠照顧。具體怎么優惠目前還不知道,只能看電信公司的制度。
9.陽光家園計劃
支持日間照料機構和專業托養服務機構為100萬人次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重度肢體殘疾人提供護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職業康復、勞動技能培訓、輔助性就業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