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吉林省殘疾人低保政策吧!
吉林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單位:
為健全殘疾人權益保障制度,解決殘疾人特殊生活困難和長期照護困難,按照《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5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以下簡稱殘疾人兩項補貼)提出如下意見:
一、補貼范圍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本省城鄉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戶籍在本省的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的重度殘疾人。
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的政策銜接:
(一)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二)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貼(津貼)。
(三)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四)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的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
(五)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二、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所需資金通過調整低保分類施保政策,采取加發低保金方式解決。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各地在保證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結構合理的情況下,可通過福利彩票公益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財政預算安排等多渠道籌措解決。省里每年初將根據各地上一年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際支出額度給予30%補助(國家級貧困縣按100%給予補助)。
補貼對象范圍和標準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低保標準變化適時調整。
三、申報程序
(一)申請。殘疾人自愿提交書面申請,本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由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代為辦理申請事宜。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應提供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殘疾人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殘疾人還需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鄉低保證(僅限于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申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殘疾人還需提供自申請日起前溯6個月內,持續用于特殊護理品消費或照護服務支出的證明。
(二)受理。殘疾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
(三)審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對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材料報縣級殘聯,對殘疾類別、殘疾等級和長期照護證明等進行審核。審核合格材料轉送縣級民政部門審定。審定合格材料由縣級民政部門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四、補貼發放
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形式由金融機構代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按月(或按季)隨同低保金發放渠道一并發放。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是建立和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主體,要充分認識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重要性,將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作為進一步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大力推進。要建立日常協作機制,定期調度掌握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實行情況,領導、協調并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級民政部門是建立和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主管部門,要牽頭做好資格認定、資金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要推進相關政策的不斷完善,切實維護殘疾人權益。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落實到位,要強化資金使用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果。各級殘聯組織要發揮橋梁作用,掌握并反饋殘疾人有關信息和訴求,配合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相關審核工作,加強政策宣傳,指導并協助殘疾人進行補貼申請。
(三)健全機制,加強監管。各地要建立并逐步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公示和復核制度,實行動態管理。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要專款專用,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要建立問效機制,跟蹤檢查資金使用情況,防止出現擠占、挪用、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
(四)大力宣傳,認真解讀。各地要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題學習,全面掌握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內容和相關工作職責,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順利實行。要利用多種媒體大力開展政策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公布政策咨詢電話,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或其家屬知曉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內容,了解申請程序和要求,積極協助殘疾人快速便捷辦理相關手續。
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
吉林市2017年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
針對一些地區農村低保標準低于國家扶貧標準的情況,吉林省近日出臺《關于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的實施方案》,將逐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到2018年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實現“兩線融合”,對符合低保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兜底保障。
吉林省此次出臺的方案要求,長春市、吉林市及所轄縣(市)2017年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吉林全省2018年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并在2020年底前,保持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國家扶貧標準,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范圍。農村低保標準已達到2020年國家扶貧標準的地方,按照動態調整機制科學調整。
吉林省將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綜合評估指標體系,由現行的“收入、財產”兩個要素指標調整為“收入、財產、支出”(統稱為家庭經濟狀況)和“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統稱為家庭勞動能力)等綜合要素指標,提高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的科學性、準確性。
同時,吉林省將落實低保“漸退”政策。對接受扶貧開發項目取得收入且享受豁免政策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低于當地低保標準200%的,準予繼續享受18個月低保待遇(殘疾人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24個月),期間低保補助水平逐月(季)遞減。對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后,無法實現脫貧并符合低保條件的,全部納入低保保障。對實現穩定脫貧且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有序予以退出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