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無錫最新社保繳費基數及比例
據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無錫市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調整是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4號)和無錫市委、無錫市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6〕30號)的有關規定。
一、從8月1日起,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678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二、從8月1日起,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678元、二檔為3375元、三檔為3832元、四檔為4273元、五檔為4832元、六檔5149元、七檔16800元。
三、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暫按上年每月7252元執行。
無錫社保繳費比例最新調整
養老保險:公司繳20%,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1%,個人繳0.5%;
工傷保險:公司繳0.7%,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5%,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7.9%,個人繳2%。
具體社保政策建議工作日時候具體咨詢無錫社保中心。咨詢電話12333。
無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無錫市北禪寺巷15號(學前街錫師附小對面)
公開電話:0510-82767401
附:
關于公布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部、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184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錫委發〔2016〕30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通知如下:
一、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計算最低繳費系數使用的月繳費基準數為3089元。
二、從8月1日起,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6800元,下限為2678元。上限按年度內累計月平均計算。
三、從8月1日起,市區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基數一檔為2678元、二檔為3375元、三檔為3832元、四檔為4273元、五檔為4832元、六檔5149元、七檔16800元。
江陰市、宜興市度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方案,由兩市(縣)報我局備案后執行。
四、基于我市即將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市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本繳費工資基數暫按上年每月7252元執行。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