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石家莊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的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日前,石家莊市出臺了《石家莊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該實施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執行之日起,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文件、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文件停止執行。2017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縣(市)每人繳費180元;市區每人繳費240元。2017年石家莊市城鄉居民醫保最高可報50萬元,其中基本醫保基金支付各項醫療費的年度限額為20萬元,大病保險賠付最高限額為30萬元。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一年一次性預交費制,一年一個醫療待遇支付期。即日起至12月25日為2017年集中辦理參保登記和費用繳納期限。
01、保障對象
1 具有本市戶籍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未覆蓋的城鄉居民。
2 在本市中小學就讀且未在原籍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中小學生。
3 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科研院、所)、中等專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在校學生(以下簡稱大中專學生)。
4 取得本市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確有困難的可以按本市的有關規定自愿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參保的,也可參加本市城鄉居民醫保。
02、參保登記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一年一次性預交費制,一年一個醫療待遇支付期。即日起至12月25日為2017年集中辦理參保登記和費用繳納期限。初次參保的憑戶口本、身份證(居住證)到所屬的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參保登記。同一戶口簿內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以家庭為單位全部參保。
新遷入戶籍的城鄉居民,應在落戶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從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本市戶籍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由親屬到戶籍所在地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大中專學生參保登記、收費工作由所在學校負責,并按參保地經辦機構要求采集、報送其醫保信息。
城鄉居民首次辦理醫保登記及繳費后,以后年度個人信息發生變化的,應辦理醫保信息變更。
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一級和二級傷殘居民、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符合政府資助條件的城鄉居民,辦理參保登記時除按規定出示有關證件外,還應出示相關部門核發的相關證明材料。
03、支付范圍
基本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一)普通病門診醫療費;
(二)門診一般診療費;
(三)慢性病病種、特殊病病種、危重搶救病種、白內障超聲乳化加人工晶體置入術、特殊規定藥品的門診醫療費;
(四)住院醫療費;
(五)分娩住院醫療費;
(六)大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
04、門診待遇
1 普通病門診醫療費。參保城鄉居民(大中專學生除外)普通病門診醫療費,按每人每年40元標準劃入社會保障卡,包干使用。年度余額不計息,可結轉使用,可繼承。普通病門診包干資金,縣(市)城鄉居民應在參保地協議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或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使用;市區城鄉居民應在一級及以下協議醫療機構就醫使用。
2017年大中專學生普通病門診醫療費按每人每年20元標準撥付給所在學校,對學生參保率達到90%以上的每人每年再增撥30元,一并作為門診醫療資金,包干使用,用于普通病門診醫療、疾病預防、健康體檢等。使用辦法由學校制定,報參保地醫保行政部門備案并接受監督。大中專學生普通病門診醫療費標準隨著繳費標準的提高適當增加。
2 一般診療費包括:掛號費、診療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一次性材料費)及藥事服務成本費。基本醫保基金的補助標準為:參保城鄉居民門診就醫每人每天3元,具體支付辦法由各經辦機構自行制定。一般診療費標準按有關規定適時調整。
3 慢性病病種門診醫療費,起付線為200元,支付比例為60%;特殊病病種門診醫療費,起付線為200元,支付比例為80%(血友病除外);危重搶救病種門診醫療費,起付線、支付比例按照參保地住院待遇執行。
05、繳費標準
2017年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縣(市)每人繳費180元;市區每人繳費240元。新入學大中專學生按40元標準繳費,其中個人繳費20元,市財政補助20元。2017年起,除繳納全部學年醫保費的大中專學生外,個人繳費標準不得低于冀政發〔2016〕20號文件規定。市財政在一般性財政補助基礎上,為每名參保大中專學生個人繳費給予20元補助。
06、支付辦法
●參保居民在市域內縣(市)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的起付線和支付比例為: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100元,支付比例為90%;縣域二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400元,支付比例為80%。參保居民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在市域內縣級醫療機構就醫的,按此規定執行。
●參保居民在市區一級醫療機構就醫,每次起付線為200元,支付比例為85%;二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800元,支付比例為70%;市屬三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1000元,支付比例為65%;省屬三級醫療機構每次起付線為1500元,支付比例為60%。縣(市)參保居民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到市區醫療機構就醫的,按此規定執行。
●經參保地經辦機構備案,轉往省內市域外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起付線和支付比例按在本市市區醫療機構就醫標準執行。轉省外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每次起付線為3000元,支付比例為45%。
●未在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轉往參保地以外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就醫,起付線為4000元,支付比例為30%,自付部分醫療費不計入大病保險;轉往外地非醫保協議醫療機構就醫的,發生的醫療費基本醫保基金、大病保險不予支付。
●未評定級別的醫療機構,起付線、支付比例參照基本標準相同的醫療機構確定。
●政策范圍內分娩住院待遇:(一)自然分娩的限額500元;(二)剖宮產的限額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