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保范圍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二、參保申請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其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提出參保申請。其中,城鄉低保戶中的ⅠⅡ級重度殘疾人員另須提供《低保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三無”人員另須提供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三無人員有效證明。
三、參保登記
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資格認定后,將參保資料報送至街道勞動保障服務站,街道勞動保障服務站審核并進行系統錄入后將紙質材料交區經辦機構審核,區經辦機構對核對無誤并簽字認可的人員確認參保并及時向街道反饋參保登記情況。
四、交費
參保居民持本人身份證到湖南農村合作銀行網點選擇繳費檔次并繳納養老保險費,區經辦機構確認收繳到賬情況,核發政府補貼,完成繳費記賬工作。
五、辦理程序
1、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社區(村)勞動保障站申請辦理參保繳費。社區(村)勞動保障站在收到參保人材料后對參保申請材料進行登記、錄入信息生成《南京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并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后將申請人遞交至街道(鎮)勞動保障所。
2、每月20日之前,街道(鎮)勞動保障所將參保人員簽字確認的《南京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進行初審,并于每月20日之前上交至區級經辦機構。
3、區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交費信息和參保申請材料后的5個工作日內,對人員參保申請進行復審。并在每月25日,將參保信息報送指定銀行繳納保費。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工作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