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社保轉移僅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的轉移,其中省內轉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辦理,跨省轉移手續相對復雜。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包括社會保險關系轉入以及轉出。參保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職工所在單位應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一、哈爾濱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所需材料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省內轉單位)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移情況表 原件、復印件4份
2、養老保險手冊 原件1份
3、職工歷年實際繳費指數明細、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表 原件、復印件4份
4、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受函 原件 1份
醫療保險關系轉移
1、《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跨省轉移)
1、養老保險手冊 原件1份
2、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材料 原件、復印件各1份。
二、哈爾濱社保異地轉移辦理流程
一、市內跨縣區及企事業之間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同一社保經辦機構企業之間、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無需做轉移,企業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需做轉移手續)
1.企業之間:①持填寫完整的《哈爾濱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到新參保地經辦機構開具聯系函;②在原參保單位停保后,持聯系函、養老保險手冊、醫保卡、身份證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手續,如有放棄補繳需填寫《放棄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請》,開具聯網指定單并清醫保卡;③持養老保險手冊、聯網指定單、增加表及增加人員的相關手續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轉入。
2.機關事業(或企業)轉機關事業:①原單位停保后,持養老保險手冊、醫保卡(同一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轉移不需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聘調配介紹信復印件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開具聯網指定單(同一社保經辦機構之間不開具),跨縣區需清醫保卡;②持企業養老保險手冊(機關轉機關不需帶)、機關養老手冊、聯網指定單(同一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轉移不需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聘調配介紹信復印件、工資核定表復印件、增加表及增加人員的相關手續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轉入。
3.機關事業轉企業:①原單位停保后,持養老保險手冊、醫保卡(同一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轉移不需帶)、與機關事業原單位解除關系相關手續的復印件(如辭職報告等)、與企業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再就業登記表的復印件,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轉出,開具聯網指定單(同一社保經辦機構之間不開具),跨縣區需清醫保卡;②持企業養老保險手冊、機關養老保險手冊、聯網指定單(同一社保經辦機構之間不需帶)、與機關事業原單位解除關系相關手續的復印件(如辭職報告等)、與企業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再就業登記表的復印件、增加表及增加人員的相關手續,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轉入。
二、跨省及省內跨市企業之間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①原單位停保后,持養老保險手冊、《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領書、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放棄補繳需填寫《放棄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請》,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繳費憑證;
②在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正常參保繳費后,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完整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
③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接收后,發出聯系函至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
④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生成信息表至新參保地、轉出基金;
⑤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審核無誤錄入信息,通知參保人員。
三、跨省及省內跨市機關事業(或企業)養老保險轉機關事業養老保險
①在新參保地經辦機構正常參保繳費后,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聘調配介紹信復印件(或任免書等相關調動手續復印件),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聯系函;
②原單位停保后,持養老保險手冊、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聯系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聘調配介紹信復印件(或任免書等相關調動手續復印件),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轉出,開具轉移單或信息表;
③持企業養老保險手冊(機關轉機關不需帶)、機關養老手冊、轉移單或信息表、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聘調配介紹信復印件(或任免書等相關調動手續復印件)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審核無誤后錄入信息。
四、跨省及省內跨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轉企業養老保險
①在新參保地經辦機構正常參保繳費后,持與機關事業原單位單位解除關系相關手續的復印件(如辭職報告等)、與企業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再就業登記表的復印件,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聯系函;
②原單位停保后,持養老保險手冊、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聯系函、與機關事業原單位解除關系相關手續的復印件(如辭職報告等)、與企業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再就業登記表的復印,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開具轉移單或信息表;
③持養老保險手冊、轉移單或信息表、與機關事業原單位單位解除關系相關手續的復印件(如辭職報告等)、與企業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再就業登記表的復印件,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審核無誤后錄入信息。
五、跨省及省內跨市之間醫療保險關系轉移
1、有接收單位的:①在新參保地經辦機構正常參保繳費后,持填寫完整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接收后,發出聯系函至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②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生成憑證(一式思而學教育)和信息表至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并清醫保卡;③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無誤辦理轉入錄入信息,通知參保人員,將憑證第思而學教育交給參保人員。
2、無接收單位的:①原單位停保后,持填寫完整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身份證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無誤后,生成憑證(一式思而學教育),將憑證第思而學教育交給參保人員;②參保人員在3個月內到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并出示憑證第思而學教育,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接收后,發出聯系函至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③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生成信息表和第一聯參保憑證至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④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無誤辦理轉入錄入信息,通知參保人員。